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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1 | [ 发文字号 ] | 太平坝府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1 |
[ 发文字号 ] | 太平坝府发〔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4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平坝乡2025年春节期间全乡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太平坝乡2025年春节期间全乡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坝乡2025年春节期间全乡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丰都府告〔2024〕103号)、《丰都县商务委员会2025年春节期间全县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丰商务发〔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守安全红线、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认真落实方案制定、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督查检查等工作,确保工作执行到位,全力实现全乡商务领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由乡长宋声银任组长;乡人大主席易侠任副组长;乡经济发展办负责人、乡平安法治办负责人、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武平派出所所长、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各村(居)主任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由乡人大主席易侠兼任办公室主任、谭鸿耘、王天淑为办公室成员。
三、排查范围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烟花爆竹安全设施失效不及时整改、人员培训不到位、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未按时检测的。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有效的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培训的。
(五)零售点未按规定和标准采购、堆放、销售烟花爆竹的。
(六)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异地储存经营、未配备消防器材或配备不足的。
(七)携带烟花爆竹搭乘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八)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位置燃放的。
(九)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运输、建设、使用行为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专班成员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既要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又要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打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利用微信群、QQ群、LED屏、标语、村村响、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工作专班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违规违法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