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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2 | [ 发文字号 ] | 太平坝府发〔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402 |
[ 发文字号 ] | 太平坝府发〔2025〕3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2 |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太平坝乡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太平坝乡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太平坝乡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丰都县太平坝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平坝乡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
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丰都县林业局、丰都县公安局《关于联合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丰都林发〔2025〕5号)文件要求,切实有效管控野外火源,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严厉查处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全乡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太平坝乡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若干措施》,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严格落实“严防、早知、快处”工作要求,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风险隐患,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局面,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行动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5月10日。
三、查处重点
(一)违规农事用火
在防火期内,未经审批或审批后未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在防火区内开展农事用火,违规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二)违规祭祀用火
在林缘、林内焚香、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三)违规生产性用火
1.未按操作规程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焚烧、点烧阻隔带等林业生产行为;
2.未履行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在林区开展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建设施工行为;
3.未按规定程序在林区开展电力、电信、煤气等隐患排查治理行为。
(四)违规非生产性用火
1.在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等行为;
2.在林区内燃放花炮、放孔明灯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5年2月13日前)。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实施太平坝乡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执法行动,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民生服务办公室、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武平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等单位部门聚焦本行业、本辖区野外违规用火,按进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违规用火。
(二)查处整治(2025年2月11日至5月10日)。乡级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委会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锁定重点区域、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重点人群,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加强火源管控,充分发挥林火视频监控和“一长三员”、“十户联防”基层治理体系作用,用好135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同步报送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武平派出所,做到快报严查严处、逐一销号、形成震慑。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春耕和连晴高温等重点时段的查处力度,确保春防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平稳向好。
(三)巩固提高(长期坚持)。乡级各单位部门、各村(居)委会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乡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下,开展春季森林草原野外违规用火执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靶向治理,持续优化“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确保执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小喇叭、微信群,开好村(居)民代表大会、小组会、院落会,组织进商铺、进院落、进小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及法律法规,做到“林区有标语、广播有声音、课堂有教育”。后期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案说法、以案为鉴,提升公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
(三)严肃纪律规矩。要敢于直面问题、较真碰硬,坚决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违法行为人员责任,杜绝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