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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536/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武平府发〔2023〕7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536/2023-00015 |
[ 发文字号 ] | 武平府发〔2023〕7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9 |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各部门:
《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武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平镇2023年部分村(居)畜禽产业发展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强武平镇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畜禽生态养殖特色强镇建设,根据《关于下达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8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畜禽监测村(居):雪玉山社区、瓦泥坪村各5.5万元。
时限:2023年1月至12月
二、项目补助对象和标准
1.用于养殖场(户)购买畜禽产业发展:肉牛不超过1500元/头,鸡苗不超过10元/羽,仔猪不超过500元/头,羊羔不超过300元/只。
2.用于发展壮大该村村集体经济。
三、项目组织领导
成立武平镇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统筹协调项目补助资金落实。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少勇(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曾文兵(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陈 磊(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成 员:杨毓炼(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郎凤琴(经发办负责人)
梁婷婷(党政办主任)
谭应君(财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由杨毓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工作,马世川、马培润、秦娅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项目实施条件
畜禽监测村(居)的养殖户在2023年1月至11月间镇外购买的犊牛、鸡苗、仔猪和羊羔,且承诺购买的犊牛饲养1年以上,仔猪、羔羊饲养半年以上,鸡苗饲养3个月以上。本项目与畜禽养殖示范户补助项目不可同时享受。
五、项目补助资金的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下达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丰农业农村委发〔2023〕281号),本项目补助总额为11万元,其中雪玉山社区、瓦泥坪村各5.5万元。畜禽监测村(居)的养殖户购买犊牛、鸡苗、仔猪和羊羔后并向镇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经检查验收后,一次性补助养殖户。
附件:丰都县武平镇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
附件:
丰都县武平镇2023年部分村畜禽产业发展补助项目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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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承诺购买的犊牛饲养1年以上,仔猪、羔羊饲养半年以上,鸡苗饲养3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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