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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 2023-11-17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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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兴龙镇黎明居委9组黎铺街10号政府大楼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70688796

单位职责:(1)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辖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方面的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2)依照农林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农业、林业、水利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3)依照规划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4)依照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5)依照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生态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6)依照卫生健康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卫生健康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7)依照文化旅游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文化旅游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8)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9)依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10)依照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劳动及社会保障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执法权;(11)承担市政府、县政府批准的其他行政执法职责;以上纳入综合执法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事项通过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委托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予以明确。(12)负责加强与县级执法部门的联系,开展协同联动执法工作;(13)负责所涉执法领域的普法宣传等工作职责;(14)负责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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