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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4〕1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4-00015 |
[ 发文字号 ] | 兴龙府发〔2024〕1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12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根据《丰都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检查的函》(丰都水利函〔2024〕6号)精神,我镇进行统一安排,现对2024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安排如下:
一、水旱灾害基本情况
全镇山洪灾害点5处,小二型水库3座,水电站2座,村镇集中供水工程13座,涉及6个村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二、认真做好汛前灾害防御工作
(一)全面压实防汛抗旱主体责任。
成立以镇长为指挥长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服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
组 长:李园园(镇长)
副组长:谭 博(副镇长) 黄 平(组织委员)
成 员:付廷昌 陶世斌 余世琦 湛柏林 隆维东 谭勤波 周辉 各村居书记
根据历年主汛期特点,加强汛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检查,签订镇、村、点防洪度汛三级防控责任书、水库管护责任书,层层落实相关责任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压实村组管理人员对山坪塘、水资源水质安全、山洪灾害的主体责任。编制完善兴龙镇小(二)型水库、易发山洪灾害点防洪应急预案。在水库现场对行政、技术、管理人员名单进行“三公示”,做到早准备、早预防。
(二)狠抓在建工程建设。
切实做好竹田湾水库等在建工程安全检查、雨水灾情监测、防汛队伍组织、抢险料物的储备、通讯联络及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等防汛的常规工作。加大对防汛物资的投入,储备防汛物资,落实切实可行的物料储备方案及水旱灾害防御措施,以确保防汛抢险需要。
(三)加强汛前排查,密切监控。
各村(居)委、各小型水库要加强值班人员值守巡查和记录,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四)完善细化防汛方案。
结合本地历年防汛抗旱规律,完善辖区内2024年水利工程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对汛限水位等内容再核实、再审定,确保无误。实行叫应工作机制,要对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落实到人、喊答应,做好交底工作。
(五)水库水电站安全运行管护调度工作。
组织开展水库(水电站)、堤防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保障安全运行。坚持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严禁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建立跨区域上下联动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组织会商研判、实现信息共享、险情共防。切实强化汛期值守和巡坝巡堤查险,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农服中心报告,并逐级上报。
(六)河道防洪。
严格检查和整改存在妨碍行洪问题的重点区域,排隐患,除风险,全面落实兴龙镇2024年汛前行洪障碍排查整改工作。
(七)山洪灾害防治。
利用公示栏、安全生产月宣传等活动,加大《防洪法》宣传力度、宣传防汛形势、度汛抢险等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做到有的放矢,警钟长鸣。落实山洪、水旱灾害群防群测工作机制。
(八)抗旱保水和抗旱规划项目。
充分发挥已成水利工程的效益,蓄、引、提、调并举,优化抗旱水源调配,科学制订供用水计划,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强化节水增效管理,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居民用水和重点地区生态用水安全。
(九)防御值班和预警预报工作。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信息报送和防御处置工作,做到重大水雨情必会商、重大险灾情必响应。
(十)水毁设施修复。
加强险堤整治,水毁工程修复维护,堤防过路缺口堵复,河道清障,对清查出的险工险段,作为重中之重,集中人、财、物力抢在汛前完成除险任务。
三、认真开展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切实做好已建成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
1.小型水库、电站汛期巡查
镇农服中心按汛期每月2次对3座小型水库及2座电站开展安全巡查,对水库三大件溢洪道、放水设施、大坝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任何损坏,能正常泄洪,检查水库人员值班记录,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2.集中供水工程、山坪塘库巡查
村(社区)按汛期每月2次对辖区集中供水工程和山坪塘库开展安全巡查,对集中供水工程场地、设施设备、供水管道进行全面检查。巡查山坪塘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存在破损、丢失现象,确保安全警示工作到位。将巡查存在的安全隐患仔细记载,形成隐患台账,监督整改,追溯整改成果,实现闭环管理。
(二)切实做好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要设置安全警示牌,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帽,施工用电务必安全,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要做好深基坑支护等周边排水畅通,防止基础沉降变形发生坍塌,造成事故发生。
(三)切实做好山洪灾害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黎明居委、先锋村、铺子村、十字口村、春花山村、大岩树村等地不同程度存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在强降雨的作用下,易造成地裂、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各村要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明确监测责任人,埋设警示牌,发放防灾避灾明白卡,对群测群防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对地质灾害隐患区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尤其是连续或集中降雨期间和降雨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严明汛期工作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强化汛期监管排查:镇域小(二)型水库、电站由镇农服中心负责;山洪灾害点、兴龙供水站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村居集中供水工程及山坪塘库池由所属村居委负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管理单位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时整改到位的,要派专人盯守,落实度汛方案,保证安全度汛。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汛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序的汛期事故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汛期值班工作,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一旦发生事故和重大隐情要及时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对于迟报、瞒报事故和重大险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做好汛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一)吸取经验,加大防汛抗旱宣传力度。
利用公示栏、安全生产月宣传等活动,加大《防洪法》宣传力度、宣传防汛形势、度汛抢险等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做到有的放矢,警钟长鸣,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一切准备。
(二)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汛常规工作。
进一步做好防汛宣传发动、工程安全检查、雨、水灾情测报、防汛队伍组织、抢险料物的储备、通讯联络及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等防汛的常规工作。日积月累,积累防汛抗旱的成功经验,总结提升并持续更新和完善预案编制,打好防汛抗旱“持久战”工作。
(三)严格规范管理,服从科学调度。
进一步突出抓好防汛重点、难点,服从调度的同时灵活应变,灵活采用“因地制宜”的方案策略,做到不生搬硬套,进一步统筹部署,实现科学管理和部署。
(四)抓好险堤整治、防汛物资储备和防汛队伍建设。
持续加强险堤整治,水毁工程修复维护,堤防过路缺口堵复,河道清障,对清查出的险工险段,作为重中之重,集中人、财、物力抢在汛前完成除险任务,对不能及时除险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以及上报。继续加大对防汛物资的投入,储备必备防汛物资,落实切实可行的物料储备方案,以确保防汛抢险需要。
附件:
1.兴龙镇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2.兴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3.兴龙镇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兴龙镇防汛抗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对我镇水利工程的有效管理,确保水利设施和汛期山洪灾害易发点的安全度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各村(居)民委员会
二、责任目标:
切实做好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辖区涉水工程及山洪灾害点汛期安全,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及水事伤亡责任事故。
三、责任期间:2024年度
四、工作措施
1.水旱灾害防御对象:指辖区内水厂、水塘、水库、水池、渠堰、水电站等涉水工程及构筑物以及山洪灾害点、河道行洪安全。
2.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管理和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人员。辖区水利工程及山洪灾害易发点要落实村居干部包河包库包塘责任制,并报镇防办备案。确保汛期工程安全。
3.落实专人加强对辖区河流、水库、山坪塘、蓄水池、渠堰、水电水厂等水利工程及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完好。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有效整治。达到防汛安全要求。
4.对辖区内水利工程及山洪灾害易发点进行认真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材料。并及时化解处理好辖区水利工程所涉及的矛盾纠纷。
5.完善水利工程度汛预案、备齐防汛抗旱物资、拟定险情预警机制、落实应急值守人员、组建抢险救援预备队伍、制定好切实可行的群众疏散方案,并报镇防汛办备案。
6.落实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报镇防汛办,并在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汛期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有值班记录。
7.水灾及大旱,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备用水源、应急塘库水池的蓄水保水工作,确有送水需求应及时组织人员上门送水,以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8.强化塘库水池等涉水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护措施,设立警示标识标志牌,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镇政府将对各工程管理单位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目标考核,对因责任不实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人民政府(章): 责任单位(章):
责任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兴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
序号 |
构架 |
姓名 |
职务 |
备注 |
1 |
指 挥 长 |
李园园 |
镇长 |
|
2 |
副指挥长 |
谭 博 |
副镇长 |
|
黄 平 |
组织委员 |
|||
3 |
成 员 |
付廷昌 |
应急办主任 |
|
王 敏 |
财政所负责人 |
|||
余世琦 |
党政办负责人 |
|||
谭勤波 |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
|||
隆维东 |
卫生院院长 |
|||
余国辉 |
经发办负责人 |
|||
周 辉 |
规环办负责人 |
|||
湛柏林 |
警务室负责人 |
|||
余官斌 |
黑岩头水库管护人员 |
|||
周田海 |
李子丘水库管护人员 |
|||
杨崇九 |
狗耳冲水库管护人员 |
|||
周必胜 |
社兴电站负责人 |
|||
夏炳奎 |
木龙电站负责人 |
|||
陈 浩 |
供水站负责人 |
附件3
兴龙镇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 |||||
序号 |
责任人 |
责任区域 |
责任时限 |
责任内容 |
备注 |
1 |
李园园 |
兴龙镇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
|
2 |
杜建波 |
黎明社区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
|
3 |
王运涛 |
先锋村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
|
4 |
黄 平 |
铺子村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
|
5 |
谭博 |
十字口村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
|
6 |
马红权 |
大岩树村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
|
7 |
谭秀娟 |
春花山村 |
2024年度 |
不发生水旱灾害责任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