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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5〕2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兴龙府发〔2025〕2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14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龙镇秸秆处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当前正值高温晴热少雨时段,随着玉米、水稻等农作物的陆续收获,农事用火即将迎来高峰期,为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控,减少大气污染和森林火灾的发生,改善我镇农业生态环境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龙镇秸秆处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及农事用火工作,推进我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构建长效协作机制,着力提高我镇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保护大气环境,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安全优先、环保并重”为核心,严格落实“分区域、分时段、分方式”(简称“三分法”)处置原则,优先推广秸秆“五化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环保方式。针对除五化利用外确需焚烧处理的秸秆,实行“不限区域、全流程管控”,落实农事用火“五不准”要求,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现“零火情、少污染”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居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充分发挥“一院两会三事分流”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秸秆禁烧管控、农事用火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村社网格员要进家入户,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农事用火、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执法巡查。各村居要强化对辖区林区、公路周边等重点区域和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线下巡查执法,点对点,一对一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及时发现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不听劝阻的或引起火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镇级不定时巡查,如有违规,严厉处置。

(三)加强综合利用。秸秆作为露天焚烧主要物质,各村居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秸秆资源总量及分布,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技术,采取集中收储、市场运营主体及大户收购、就地还田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落实集中收储点。

(四)强化管控措施。各村居严格按照秸秆禁烧(控烧)措施要点,落实管控责任。经审批同意实施的秸秆焚烧,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应急人员、处置措施。一旦发现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火情,确保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

三、区域划分与处置原则

1.高风险区:距林区≤50米、农房≤30米,或位于高压线下,优先五化利用,严禁擅自焚烧,确需焚烧的严格审批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2.一般区域:距林区50-100米、农房30-50米,交通基本通畅,以五化利用为主,严控焚烧比例(≤20%)。

3.安全区:距林区>100米、农房>50米,远离火源点,引导自主五化利用,规范少量焚烧(≤30%)。

四、分方式处置措施

(一)优先推广五化利用(适用全辖区)

1.肥料化(秸秆还田)

适用范围:玉米秆、水稻秆等,优先在一般区域和安全区推广,高风险区应还尽还。时限:高风险区8月30日前完成,一般区域10月30日前完成。

2.饲料化/燃料化(回收利用)

适用范围:适合青贮的玉米秆、水稻秆、可作燃料的秸秆,由村社对接企业收购,以及县级指定企业。责任:村农业专干牵头统计可回收秸秆量,9月30日前完成对接清运。

(二)确需焚烧秸秆的重点管控(不限区域)

1.界定标准

需同时满足:①无法通过五化利用(品质不达标或无回收渠道);②因劳动力严重缺失或交通极度不便(农机无法进入);③经村“两委”实地核查确认。

2.全流程责任体系

申报审核:农户申报、组长核实,村“两委”汇总并划分处置时段后报镇备案。

责任人:村支书(终审)、村民组长(初核)。

镇级备案: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合林业岗复核,统筹协调全镇各村时间安全并进一步明确焚烧时间、安全要求,同时协调应急队员依时序做好应急救援配合。

责任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审批)、林业岗人员(安全复核)。

现场监管:焚烧时必须有“1名包片村干部+1名护林员”全程监督。

责任人:包片村干部(第一监管人)、护林员(现场记录)

3.刚性安全措施

焚烧前:清理周边5米内易燃物,开辟2米宽防火隔离带,配备2具灭火器、10桶水及防火拖把;提前1天确认气象条件(风力≤3级、湿度≥50%,避开高火险预警时段)。

焚烧中:3人以上在场(农户+村干部+护林员),从边缘少量点燃,同步提示周边农户关闭门窗;设置50米警戒线。

焚烧后:用沙土覆盖余烬并浇水冷却,检查3次确认无复燃风险,监管人员签字后离场。

五、分时段推进计划

(一)排查申报阶段8月1-15日

完成全域秸秆统计(区分五化利用/需焚烧),各村掌握各户需求,受理焚烧申请并初审。

(二)集中处置阶段8月20日—10月10日

1.五化利用:高风险区8月30日前、一般区域10月15日前、安全区10月30日前完成;

2.焚烧处置:分批次进行(每村每日≤2个点),根据各村上报计划,优先在雨后或湿度较大时段。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11-20日

村“两委”逐户巡查,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岗、环保岗要做好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六、保障措施与问责机制

(一)组织保障:村支书任组长,划分片区由村干部包联,设立宣传组(政策解读)、处置组(五化利用组织)、监督组(焚烧监管)。

(二)应急保障:每村配备1台抽水机、10具灭火器,铁扫把等相关器材,焚烧现场如需支援,提前联系王运涛副书记或谭博副镇长。

(三)问责机制:未批准私自焚烧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扣减村集体绩效考核分,追责包片村干部;引发火情或严重空气污染的,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参照森林防灭火问责办法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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