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上级党委、人民政府的决议、决定,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在辖区内积极组织开展两个文明建设。
二、管理街道经济工作,制订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分步实施。
三、负责搞好辖区内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搞好各单位和居民群众的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区文化、民政司法和其他社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负责指导、帮助辖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社委会自治管理能力。
五、管理街道财政,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工作。
六、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做好待业人员的管理、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及卫生保健工作。
八、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
九、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