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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430/2021-00043 [ 发文字号 ] 许明寺府发〔2021〕7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95430/2021-00043
[ 发文字号 ] 许明寺府发〔2021〕7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关于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公告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按照县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经信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农业农村委发〔2021〕183号)的要求,我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我镇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用药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禁止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较为突出的农产品,采取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推动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更加科学合理使用农兽药,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使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治理重点品种

我镇集中治理豇豆、莲白,鲢鱼、鲤鱼、生猪、肉鸡,肉牛肉羊8个品种,各村(居)根据生产实际种植、养殖监测情况调整治理品种。

三、行动时间

20216—2024年6月。

四、重点任务

(一)严格农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镇农服中心加大农兽药质量抽检力度,加强农兽药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督,严查违法添加禁用成分的行为,要从严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落实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农药经营条件两个不少于”(营业场所不少于30平方米,仓储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要求。

(二)全面开展生产调查。镇农服中心组织开展生产调查。要摸清本辖区内8个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种植养殖规模、生产模式、主要品种、病虫害发生与防治、农产品流向等基本信息,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及台账,并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落实监管人员及监管责任。探索建立8个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运用视频等智能化推广“阳光农安”模式,推进用药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服务。

(三)推动种植养殖方式转变。绿色健康种植养殖方式是控制农兽药残留最根本的举措。结合我镇立体气候优势,调整优化种植区域布局,指导农户适地生产、科学种植,推广绿色栽培技术、防控技术,推广轮作间作模式,降低菌源基数和虫口密度,加快农药减量。更新畜禽产品、水产品的现代养殖方式,督促养殖者加强养殖条件、种用畜禽选择和动物疫病防控管理,继续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积极探索兽用抗菌药替代品,逐步减少使用量。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禁限用农药新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要求,完成我镇农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和监督抽查。镇办事处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必须坚持零容忍”。镇农服中心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计划,将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种植养殖主体和屠宰场全覆盖纳入巡查范围。明确巡查目标任务、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人,根据辖区生产实际, 科学合理确定巡查时间、频率、强度,严查投入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和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计划,科学合理确定速测规模、频率。充分利用巡查检查,开展禁限用药物有关规定的宣讲,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醒目位置张贴禁限用药物清单等宣传资料、跟踪限用农药去向,要按照实名购买的规定,核查限用农药销售去向,购买人(使用人)是否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实际使用,对限用农药实际用途与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不一致的,应依法严厉查处。县农业农村委要根据风险监测、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精准跟进监督抽查,提高抽检比例,加密抽检频率。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行为快速跟进开展执法查处。

(五)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村级协管员要坚决克服常规药物监管放一放、松一松”的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用药宣传,让种植养殖者牢固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纠正常规农兽药“随意用”的错误认识。开展专题培训,对8个品种的规模化生产主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用药培训。实施专项抽检,镇要重点针对豇豆、莲白等农产品常规用药,推广携带方便、使用快捷、结果准确的速测方法和产品,实现快抽快检快出结果。要制定8个品种的专项抽检计划,根据用药实际情况,增加常用药检测参数。特别在上市高峰期,加大常规农兽药残留的风险抽查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加快试行达标合格证制度。要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建立并动态管理8个品种专项生产主体名录。督促指导8个品种的生产者在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做到农产品产地带证上市。2021年底前8个品种的规模主体合格证开具覆盖面达到80%,2022年底前应实现合格证开具全覆盖。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证的,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信用化、精准化管理。

(七)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所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8个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依法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快检,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要特别加强本地没有养殖而药残问题又较突出的大黄鱼市场准入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强力推进检管结合,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中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中鸡肉、鲜蛋类等不合格率较高品种的抽检监测力度。充分依托智慧食品监管平台,提升抽检检验工作进度,加快核查处置进度,严厉打击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市场监管所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畜产品要具有规定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采购8个品种食用农产品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完善进货查验记录,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大8个重点品种食品抽检率,提高监督抽检靶向性,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强化行刑衔接。农服中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问题,要及时通报,并开展行政调查, 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商请提供认定和风险评估意见及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应予以配合。及时掌握本镇农产品抽检情况,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排摸,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侦办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

(十)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强化工作统筹,充分发挥食药安办的作用,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农兽药残留治理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推动准出准入衔接,农服中心要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制度,农服中心、市场监管所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不合格产品信息双向通报查处机制,相互通报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产地等信息,实施双向追踪溯源,联动核查处置。建立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完善犯罪案件移送与案件督办工作机制;食药安办推动建立地区间、部门间食品安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办案协作、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宣贯、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7月底前)。各村(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问题品种会诊,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全面启动整治行动。

(二)攻坚突破阶段(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8种农产品,开展大宣教、大推广、大排查、大执法行动,扎实推进10项重点任务,力争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打防并举,三年巩固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对三年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监管模式,推动标本兼治,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是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具体行动。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保障。我镇联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菜篮子”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治理的权重,严格实施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按照工作方案, 组建工作专班,做实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格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人员、手段和经费等工作保障。

(三)抓好服务指导。按照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组织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及相关检测技术专家开展专项会诊,摸清8个品种全链条各环节问题产生的根源,逐一制定8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根据精准治理清单,实施精准的巡查检查、监督抽查,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技术服务。

(四)强化社会共治。各村(居)和相关部门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行动工作措施,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全面展示取得的行动成效。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出台相关奖励办法,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严格落实“红黑名单”查询反馈,强化“应查尽查”“先查后办”。要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

(五)及时报送信息。按照有关要求,此次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将实行月调度,各村(居)每月28日前报送治理情况,年底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行动中的相关工作信息、经验做法、司法典型案例等信息,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各村(居)工作组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数据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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