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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许明寺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称年报)的法定要求,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511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此报告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提高主动信息公开的质量,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202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其中网站渠道公开信息102条,一网通办工作台公开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镇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专班,责政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及审核,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各类专题专栏、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三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工作人员撰稿,业务人员一审一校,分管领导二审二校,主要领导三审三校签发制,全过程实施分管领导负责文字和保密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专人网站发布的签批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较为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各项公开,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一是认真梳理。认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镇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资源优势,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拟依托公共服务大厅的资源优势,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便民功能。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大厅的有利条件,将原本在网站上公布的政府信息集中设置在各板块行政审批、服务的受理窗口,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4年度,未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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