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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50085795J/2020-0011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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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0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接待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真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保障地区稳定;8.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内设机构8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机关行政编制22名,行政后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8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岗行政职工20名,行政工勤2名,事业编2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4317.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64万元,支出总计4325.23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19.11万元、增长23.41%,其主要原因是调资及对民生项目的投入加大。
本单位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年终无结转结余。
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4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7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8.87万元,农林水支出2217.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5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25万元;其他支出0.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96万元,较上年减少95.5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及退休职工2人。公用经费351.1万元,较上年增加32.33万元,主要原因为用于扶贫方面的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缩减开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4万元,主要用于县内镇域因公出行、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30.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上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39014。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