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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50085795J/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仙女湖府发〔2023〕21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 索引号 ] | 11500230750085795J/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仙女湖府发〔2023〕21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3 |
[ 发布日期 ] | 2023-06-12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于2023年5月1日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全市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刻汲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丰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丰都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丰都安委〔2023〕4号)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全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任务,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压实防控责任,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检查,推动数字赋能,提升队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城乡和森林重特大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认真落实全国、全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统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2023年5月1日至12月底,扎实推进“遗留问题大起底、设施设备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安全素养大宣教、应急救援大演练、数字赋能大提升、队伍能力大建设”共七方面重点任务。聚焦“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目标,统筹形成“1+2+N”的火灾防治工作机制,摸清火灾重大隐患存量、严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整体提升城乡和森林火灾防治水平。
二、强化统筹
镇政府成立仙女湖镇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镇长王东任组长,副镇长曹启荣任副组长,镇经发办、镇规环办、镇农服中心、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社保所、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党政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平安办、镇应急办、镇消防办、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教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副镇长曹启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超、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
(二)敏感特殊场所。包括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和文物建筑等。
(三)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厂房库房。
(四)林业重点区域、部位。林区及林缘输配电线(设施)、通信基站、油气管线、文物、坟场、祭祀场所、易燃易爆仓库油库、军事设施等重要目标和自然保护地、农林交错区、火情多发频发区。
四、重点任务
(一)聚焦遗留问题,开展大起底
1.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对未经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决”为标准,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现场办公,“一事一议”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设施设备和消防验收手续,对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且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镇规环办牵头,镇应急办、镇消防办配合,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2.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违规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的行为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整治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镇规环办、镇消防办配合,镇经发办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二)聚焦消防设施,开展大排查
1.防灭火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镇消防办牵头,镇规环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2.安全疏散设施。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镇消防办牵头,镇规环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3.防火分隔设施。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破坏建筑防火分隔。(镇消防办牵头,镇规环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4.林区设施火患。对林区及林缘输电线路存在的安全距离不足,输(配)电、电信基站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老化、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油气管线破损、泄漏等隐患;林区及林缘重要设施的防火隔离带开设,林区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运行状况差等短板;森林消防水池、山坪塘蓄水状态等问题等开展排查。(镇农服中心牵头,镇经发办、镇规环办、镇农服中心、供电公司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三)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大执法
1.违规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照明灯具安装、大功率电器使用不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充电;医院、养老机构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镇规环办、镇经发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镇消防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2.违规动火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未落实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现场未配备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确专人看护。(镇应急办、镇消防办、镇派出所、镇规环办、镇经发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3.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医院、冷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镇规环办、镇经发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镇消防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4.违规生产经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违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在同一空间内;自动消防设施未落实维护保养。(镇规环办、镇经发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教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镇消防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分行业组织实施)
5.占堵“生命通道”。开展消防车通道和救援场地“除障、查违”行为,全面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妨碍消防车操作的各类障碍物,严禁电动自行车使用“飞线”在楼道停放充电。(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镇派出所、镇规环办、镇消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6.户外违规用火行为。在森林防火期且处于防火区内,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燃放孔明灯、烧蜂驱兽、小孩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烧荒积肥、烧木炭、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违规焚烧疫木以及未经批准的开山爆破、切割、电焊等生产性用火)。(镇农服中心、镇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四)聚焦安全素养,开展大宣教
1.媒体宣传。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每周要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推送防火安全提示不少于1次,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开展典型火灾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对专项行动中探索出有效做法的村(社区)、镇级行业部门、企业单位,开展正面宣传。(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消防办、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入户宣讲。开展居民家庭防范火灾宣传,制作防火手册和印有防火常识的日用宣传品;村、社区组织开展敲门行动,按照“一户一册”标准,大力宣传“文明用火、安全用电、家庭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识,提升公众防火安全意识。(镇文化服务中心、镇应急办、镇农服中心、镇消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多形式宣传。村、社区依托农村“大喇叭”开展消防提示警示宣传;利用户外大屏、固定宣传栏、公共显示牌等,高频次播放防火公益广告。(镇农服中心、镇消防办、镇应急办、镇农服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聚焦应急救援,进行大演练
1.开展灭火应急演练。督促社会单位、社区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社区微型消防站加强对高风险场所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预案。镇、村(社区)至少开展1次森林防灭火实战演练和培训。(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消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联勤联动机制。加强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社区和单位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提高同步调度、协同救援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确保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有人员第一时间响应并组织疏散。(镇应急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消防办、镇派出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队伍能力,进行大建设
1.强化镇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根据风险、需求配备适应灭火应急救援的车辆、器材、装备。(镇农服中心、镇应急办、镇消防办分工负责)
2.强化森林灭火机制保障和队伍建设。按标准建设森林消防队伍,按要求配备森林消防水泵、水带、移动水池、油锯、消防铲、砍刀等专业物资装备。(镇应急办、镇农服中心、镇消防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大体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执法督改、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企业(单位)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动向属地、属事部门报告。镇级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制定本行业领域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方案,打表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排查促改阶段(2023年8月底前)。镇级各部门要完成全面执法排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单位、林区)、村(社区)、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员,层层压实责任,务实推进排查整治。
(三)执法督改阶段(2023年11月底前)。按照“遗留问题不遮掩、发现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遗漏”要求,完成整改销号。整改期间,要依据风险等级、整改难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形成隐患整治台账。对问题复杂、短时间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按照镇政府要求落实临时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全面完成火灾防控“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六大任务,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和森林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主题教育学习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专题研判本地、本行业消防安全和森林火灾风险,研究解决积案化解、事故防控、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时段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和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实地熟悉周边各类消防信息,督促落实严防严控措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对历史遗留问题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督导,强化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平安仙女湖建设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内容。镇消委会将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特别是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亡人或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