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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4 | [ 发文字号 ] | 仙女湖府发〔2023〕12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04 |
[ 发文字号 ] | 仙女湖府发〔2023〕12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08 |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女湖镇2023年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为了避免和有效防治山洪灾害,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多年来汛期山洪灾害的调查分析和县级有关部门对2023年雨情、汛情等情况的综合预测分析,特制定我镇《2023年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仙女湖镇2023年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长江以南,距县城41公里,属七跃山山脉,背斜南北走向,由一系列平行褶皱山系构成。有“冬严寒、春迟暖、夏季多伏旱、秋季多绵雨”的特点。全年多有大雨、暴雨等集中降雨过程,故有诱发山洪灾害发生的可能,具有突发、不确定、危害大等特点。据2023年初不完全统计,全乡境内有山洪灾害监测点3处,威胁住房68户,327人,潜在经济损失500余万元,灾害隐患较为突出。
二、2022年山洪灾害概况
2022年,我镇遭受多次异常大雨袭击及连续降雨过程,发生时间多在4-6月,主要分布在黄沙、厢坝村、竹子居委等地,在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没有发生过人员伤亡事故。
我镇山洪灾害以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等,诱发因素除自然因素外,不合理采矿、取石及其他工程活动诱发,滑坡呈逐年增少趋势。
三、2023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及降水诱发山洪灾害规律
据气象水文综合预测,预计我县2023年各地气温总体较常年和2022年略偏高,大雨期较常年偏早,降水量较常年和2022年偏多,汛期(以下均指5月-9月)暴雨洪涝重于常年,重于2022年,干旱程度较常年偏轻,好于去年,春季及初秋有低温阴雨天气。
气候趋势总体预判。汛期旱涝交替、涝重于旱,暴雨洪涝重于常年,轻于去年。汛期有6—9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主要多雨时段在5月下旬、6月中下旬、7月上旬、8月下旬和9月上旬,长江沿线及南部山区为暴雨洪涝易发区。大雨开始日期偏早。大雨将从3月下旬开始,较常年偏早。气象干旱较常年偏轻,接近去年,春季干旱不明显,从7月下旬开始,大部地区有20~30天轻度气象干旱,干旱程度接近常年(18~29天)和去年(20~28天)。高温接近常年和去年,夏季(6—8月)最高气温超过35℃的高温天数为15~20天。盛夏(7~8月)期间我县极端最高气温大部地区为39~40℃,平坝、河谷地带可达42℃左右。春季及初秋有低温阴雨天气。预计3月下旬到4月上旬前期、4月下旬、5月下旬和9月下旬,我县有低温阴雨天气。
四、2022年山洪灾害预测及防治重点
山洪灾害易发区主要在黄沙村3组、黄沙村4组、卢家山村1组等地。这些区域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二叠系砂岩、石灰岩组合。在汛期前各村(居)、部门应加强险情检查,对易滑坡区进行群、专结合的重点监测。
五、汛期山洪灾害巡回检查制
(一)检查组织
汛期镇政府统一组织由国土资源管理所、社会事务办、规环办、派出所、经发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等部门组成汛期检查组,对各村(居)灾害点的防灾情况进行检查,各村(居)、乡级各部门应密切配合。
(二)检查时间
分定期与不定期两类,定期原则为每月一次(5-9月的每月下旬),不定期为每场暴雨之后。
(三)检查对象
1. 主要是三个场镇、“马良-竹子-厢坝”公路沿线,威胁点黄沙村3组、黄沙村4组、卢家山村1组等山洪灾害点。
2. 各危险区山洪灾害点。
(四)防范措施
凡危险点经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防灾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六、山洪灾害防灾责任制
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镇山洪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管。
1. 应急办职责
(1)负责全乡范围内山洪灾害的行业管理,协助镇政府编制全镇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
(2)负责较大以上山洪灾害的应急调查、处理,提出防治方案,报乡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协助镇政府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及“避险明白卡”。
(4)指出山洪灾害可能影响的范围,并圈定警戒区域。
(5)向应急局报告全镇山洪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重大山洪灾害发生后,应按应急局要求,及时上报。
2. 社会事务办职责
(1)组织调查核实灾区房屋损失、灾民生活困难情况。
(2)解决灾民生活及灾民转移安置。
(3)提出救济粮、款分配方案,报乡政府批准实施。
(4)向县民政局报告灾情。
3. 财政所职责
负责及时筹集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参与救灾资金分配、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
4. 卫生院职责
(1)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急救医疗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工作。
(2)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医生、药品、医疗器械。
5. 派出所职责
(1)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重要目标和部位的安全。
(3)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 各村(居)委会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防灾救灾工作,建立灾害点群测群防网络,负责落实应急和抢险防灾减灾措施。
(2)山洪灾害发生后,所在村(居)必须在一小时内报乡政府及有关部门。
(3)负责本村(居)区域内的山洪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责任人,在汛期实行日报制度,每日定期向农服中心和党政办报告山洪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负责本村(居)区域内山洪灾害的应急抢险,编制灾害点的应急抢险预案(包括设立警戒范围、设警戒标志、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等),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做好灾民转移等防灾救灾工作准备。
7. 镇级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山洪灾害防灾救灾工作。
七、实行汛期值班制度
镇政府成立汛期领导小组,由镇长王东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周瀛乐同志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等乡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居)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村(居)六职干部、社长必须轮流值班,一旦遇到灾害险情发生,必须按照灾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并作应急抢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