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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2023-00550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3﹞10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9 |
[ 索引号 ] | /2023-00550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3﹞10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3-09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普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有关单位:
因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现将《湛普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湛普镇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县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对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分类管控,坚决防止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为建设平安湛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管控、建立长效”的原则,在全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及时开展精神病人风险等级评估,准确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现状与活动轨迹,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和服务等,确保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发生案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丰平安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李晟、镇长谭智刚任组长,陈登芳、许程、湛传江任副组长,卫生院、社事办、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排查评估、管控、救治救助、督导考核等具体服务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事办,由陈登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田原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精神病人排查由分管平安办的张玉裙同志负责;随访、管控、服药等日常工作由分管计生卫生的陈登芳同志负责,每月召集召开一次会议研判,重要敏感时段或视情临时召开会议,肇事肇祸(案)件处理由许程同志召集,派出所所长湛传江同志具体负责。
组 长:李 晟(书记)电话:13896550986
谭智刚(镇长)电话:13452579813
副组长:陈登芳(宣传委员)电话:15826261448
许 程(政法委员、副镇长)电话:15803077586
湛传江(包鸾派出所所长)电话:13896779111
成 员:田 原(社事办负责人)电话:15922828949
张玉裙(平安办主任)电话:17729635745
杨必龙(卫生院院长)电话:13896569433
肖仁才(司法所所长)电话:15023920888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各村(居)成立由患者所在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精神病防治医生、社区民警、综治专干、村(居)康复协调员、网格员、患者监护人等为成员的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责任。联合服务管理(关爱帮扶)小组名单、职责、制度见附件1。
四、职责分工
镇社事办:负责综合管理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做好管控工作和相关会议记录、签到等台账;督促指导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开展日常工作;督促卫生院开展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筛查诊断、正常服药等日常工作;对外出半年以上的精神病人函告患者现居住地管控;对贫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对“三无”、流浪乞讨等特殊困难人群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并护送回原籍;协助组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领取免费抗精神病药物;按规定资助一、二级重度残疾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开展精神病人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精神障碍患者按程序申办办理残疾人证件。
镇平安办:负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置;专项排查与常态排查相结合,及时全面拉网式排查发现并掌握全镇疑似患者底数和情况,每半年全覆盖一次;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救治救助工作纳入各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协调指导推动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镇卫生院: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危险性评估、应急医疗处置、救治救助、康复回归等工作;负责本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信息上报及患者信息流转管理;对外出半年以上的精神病人通过系统移交患者现居住地管控;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评估,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培训;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精神障碍肇事肇祸案(事)件开展调查,逐级上报调查结果;与镇相关部门等建立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机制;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及培训等。
包鸾派出所:牵头做好“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信息系统”在库病人的日常管理;与镇卫生院共同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案)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做好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委托精神病司法鉴定和就医送治;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对出院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跟踪管理;负责查找流浪乞讨精神患者原籍,协助镇社事办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遣返工作;定期与镇卫生院做好信息反馈和信息交换,及时核实、补充、更新“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单位间信息交换工作。
镇司法所:指导各村居开展精神卫生普法宣传教育,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安置人员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及时与辖区派出所信息交换,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各村(居):组织人员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排查,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并及时向镇平安办、派出所、镇卫生院、镇社事办等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案)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的救治救助;落实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动态掌握辖区内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情况,督促居家患者规律服药,协助做好居家康复。
五、工作措施
做好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前提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重点是严格管控、规律服药。
(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镇村两级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大节假日、安全保卫活动前,镇村两级联席会议应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采取超常规措施,部署开展工作。
(二)建立排查评估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每半年、村(居)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排查,逐村逐户、人人见面,做到应排尽排、应列尽列、应管尽管。卫生院、派出所等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滚动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患者,及时报告镇综合管理小组。
(三)建立治疗管理制度。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要督促协助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或者近亲属进行监护治疗,协助解决其经济困难,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治疗措施;对暂时无法住院的,要与监护人签订责任书,保障服药,加强随访。对低风险精神疾病患者,联合管理小组要掌握动态,加强社区康复。
(四)建立分类管控制度。对全镇精神病人实行分类管控,社事办将历年来有打砸、语言威胁、暴力伤人、网络暴力等危险性较高的精神病人作为重点人员纳入一级管控,镇综合管理小组、村(居)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分级落实定期上门随访,综合管理小组组长每半年遍访一次,副组长每季度遍访一次,平安办、社事办负责人每月遍访一次,联合服务管理小组参照公安库人员每月遍访一次,联合服务管理小组成员每周遍访一次;其余人员作为一般管控,随访要详细了解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控等情况,填写随访探视积分表,并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在重大敏感节点期间,增加随访频次和力度。
(五)建立联合处置制度。发现患者危险行为,联合服务管理小组要及时报警并做好先期处置;辖区派出所要第一时间出警控制事态发展,通报综合管理小组,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现场处置、送医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同时迅速上报县平安办。
(六)救治救助制度。帮助患者及家属申请相关救助帮扶政策,采取免费服药、送药到基层等药物治疗措施,对无监护、弱监护及服药依从性差的特殊患者,要明确有履职能力的监护人,村社干部兜底监护,确保按时服药,并视情落实以奖代补政策。
(七)建立考核制度。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对各部门和村(居)的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与重大保卫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上报镇政府。综合管理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各村(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督导检查,实行扣分制,及时发现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致人死亡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村(居)集体和个人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严格责任倒查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切实认真履职。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细化、硬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密切配合。各村(居)、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严格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评估、管理、服务、信息报告等环节为着力点,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