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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67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3〕40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7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50N/2023-00867 |
[ 发文字号 ] | 湛普府发〔2023〕40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7 |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级有关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丰都县湛普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中、市、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排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以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聚焦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企一档”、“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扎实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长效,深入开展三项常规整治行动。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动。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镇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法定职责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1)集中排查整治“五大作业”。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紧盯违规检维修、委外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高处作业等“五大作业”薄弱环节,严格“五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全面排查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质情况,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方案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不能“一包了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工贸、危化、建设等行业领域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对“五大作业”情况的全面排查。
(2)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及“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开展隐患整治工作;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告。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3)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4)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危化品、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5)严格保障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安全设施的配置、安全风险的治理、安全隐患的整治、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等各项安全生产投入。
(6)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临时用工人员也纳入“两单两卡”管理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7)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危化、劳动密集型等安全生产重点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应急演练及培训,其余各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及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及自救互救能力。
2. 镇党委政府责任强化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树牢红线意识。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做好动员部署。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期间,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检查或专题调度,组织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镇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督促指导相关站、办、所严格落实问题隐患的发现、整改、管控责任。
(3)落实工作保障。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帮扶。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应急管理专职人员,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提升基层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4)严格考核奖惩。镇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约谈通报、末位发言和考核惩戒。
3. 镇级相关部门、单位精准严格执法行动。各站办所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多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整治的重点事项。
(2)合理安排监管执法人员参加县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今年6月底前,县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群众活动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不严格、排查整治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或问责追责。
(6)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排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
(二)聚焦问题,扎实开展五项重点整治行动
4. 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刻吸取马安村2.4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三化六体系”建设,举一反三做实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1)严查违法行为。持续开展道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依法严查重处面包车超载、摩托车超载、三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路面管控。
(2)紧盯重点车辆。劝导站加强对两轮摩托车超员、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违法载人、酒驾等突出违法的劝导查纠力度。
(4)整治隐患路段。加强危险路段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5. 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遗留问题大起底。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等遗留问题开展全面摸排,重点起底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丁、戊类厂房库房违规用作甲、乙、丙类生产储存等情形。
(2)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林区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3)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户外违规用火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6. 安全监管消除盲区行动。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理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划干分净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
7. 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小微企业规模小、员工流动性大、水平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按照属事原则,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2)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
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产业园区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8. 问题清单纵深推进行动。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为抓手,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各站办所形成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的良性循环,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抓实问题全面排查。各站办所要建立“月排查”机制,突出“全覆盖、全方位、全领域”问题归集,深入摸排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并于每月月初报送上月的问题清单,进一步提高问题数量和质量。
(2)强化问题隐患整改。各站办所要将列入问题清单的隐患开展整改质量验收。要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纳入警示榜或实施“开小灶”整顿提升,将问题整改成效显著的纳入示范榜。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镇级相关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19日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年8月10日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年11月10日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三项机制
(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各站办所要及时梳理企业报送、执法检查发现、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的隐患,形成台账,发现重大隐患立即报上报,经镇政府研究,对整治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镇安委办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跟踪掌握整治进展情况。
(二)约谈倒查问责机制。镇安委办对存在事故阶段性高发、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等情况的实行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实施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责问责。
(三)举一反三整改机制。镇安委办每半年组织典型事故警示案例分析会,编制梳理近期全县、全市乃至全国典型案例材料,深刻剖析事故原因、经过和结果,提出举一反三防范措施。发生典型事故,同行业、同类公司应立即开展举一反三工作,15日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应将该类企业纳入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加大监管频次。
镇级相关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安委办)将严格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曝光、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附后),每季度对专项整治推进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请辖区内各企业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至镇安委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镇安委办(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15213737069)。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