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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解约

日期:2023-11-29

一、办理要求

1.缴存人选择按月缴存2021-A、2022-A产品、一次性缴存2021-A、2022-A产品、自由缴存2021-A、2022-A产品的,可申请办理解约,解约后协议终止。其中选择一次性缴存2022-A产品的,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解约。

2.发生以下情形的,协议自动解约,解约后协议终止:

(1)选择按月缴存2021-A、2022-A产品的,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前,累计欠缴三个月或发生除租房提取外其他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后,发生除租房提取外其他提取的,自发生提取之日起,贷款资格保留90日,90日内未申请贷款的,协议自动终止。

(2)选择一次性缴存2021-A、2022-A产品的,缴存人于协议签订之日(含)起15日内未足额缴存的,协议自动终止;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前,发生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后,在使用贷款前发生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

(3)选择自由缴存2021-A、2022-A产品的,缴存人在使用贷款前发生销户退出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

(4)灵活就业人员成为本市单位在职职工或个人账户转出本市的,协议自动终止。

(5)其他情形。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符合缴存使用协议解约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缴存使用协议解约,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二)线下办理。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缴存使用协议解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解约,并按以下流程办理:

1.缴存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2.办事处(分中心)在办理缴存使用协议解约后,打印《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解约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缴存人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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