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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丰都县事业单位证书补领公告第四期
2018年丰都县事业单位证书补领公告第四期
丰都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已对丰都县江池镇水利工程管理所等2家事业单位进行了证书补领登记,并确认其具备从事规定业务活动的合法资格。
特此公告。
丰都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1月21日
2018年10-11月法人证书补领登记事业单位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 注 |
1 |
丰都县江池镇水利工程管理所 |
12500230683904526F |
2016年2月3日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作废。 |
2 |
丰都县湛普镇中心学校 |
12500230MB0U45708H |
2016年12月26日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