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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丰都县 ( 2024年11月19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 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5260033 | 丰都县兴义镇一家企业,以修建养猪场为名,行开采矿山之实。现场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开采废水乱排;开采出来的废土、废石及泥浆随意堆放在场地四周的基本农田里。加工该矿石的石材厂无封闭厂房,利用周边土地堆放,污水直排农田。养猪场项目位于深山处、长江边的丰都县兴义镇双桂场村,选址不合理。 | 丰都县 | 水 | 该举报件共涉及问题9项,2项属实,4项部分属实,3项不属实。 一是建设猪场为名,实际开设矿山开采矿山资源不属实。根据有关规定,该工程剩余砂石经丰都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不属于非法采矿。 二是现场无任何污水处理措施不属实,但存在废水溢流现象。 三是侵占基本农田属实,约4.58亩。 四是全赢石材堆放石材土地为工业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用地,且污水没有排入周边农田的痕迹。 |
部分属实 | 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确保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1.县生态环境局对污水溢流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处罚告知书。 该公司聘请了三方机构,编制了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2.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堆放渣土的行为再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丰规资责改〔2024〕55号)。目前4.58亩基本农田损毁部分复垦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核,已复垦,并通过县规资局、农委、属地政府联合验收并通过。 |
已办结 | 无 |
2 | X3CQ202405290027 | 丰都县兴义镇一家企业,以修建养猪场为名,行开采矿山之实。现场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开采废水乱排;开采出来的废土、废石及泥浆随意堆放在场地四周的基本农田里。多次投诉但相关部门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保护。 | 丰都县 | 生态 |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以建设猪场为名,实际开设矿山开采矿山资源”问题部分属实。该地块备案建设养猪场问题属实,已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开采矿山资源问题不属实,该地块平场过程中的剩余砂石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经丰都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不属于非法采矿。 2.关于“现场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开采出来的废土、废石及泥浆随意堆放在场地四周的基本农田里”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实确实存在废土、废石堆放在旁边的基本农田里(面积4.58亩),已立案查处。项目现场配套有沉淀池、收集池,但存在废水溢流现象,已立案查处。 3. 关于“多次投诉但相关部门为其提供保护”问题不属实。属地政府2024年以来先后多次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现场检查发现污水溢流情况后已开展立案调查并下达了处罚告知书。县规划自然资源局2024年5月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
部分属实 | 企业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确保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 1.县生态环境局对污水溢流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了处罚告知书。 该公司聘请了三方机构,编制了环境污染治理方案,按照方案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2.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堆放渣土的行为再次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丰规资责改〔2024〕55号)。目前4.59亩基本农田损毁部分复垦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核,已复垦,并通过县规资局、农委、属地政府联合验收并通过。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