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九整改销号公示(问题名称: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
|
整改实施主体 |
丰都县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8日 |
|
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
整改情况 |
丰都县对标对表整改要求,制定整改细化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聚焦落实长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针对岸线生态修复,制定科学的修复方案,种植大量适宜本地生长的植被,稳固江岸、恢复生态多样性,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二)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积极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截至目前,58座历史遗留矿山已全部完成生态修复,修复面积79.49公顷;修复关闭矿山22座,修复面积46.60公顷。提质建设长江丰都段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3.8万亩,新增油茶造林1万亩;总投资13679万元,实施营造林管护3.57万亩;开展龙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龙河湿地修复与保护、太平坝乡小微湿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累计投资1897万元。因地制宜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已实施治理面积2.25万亩。(三)稳步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完成全县国家储备林总体规划及第一期16.08万亩建设规划,融资贷款12.5亿元。对全县南岸片区15个乡镇(街道)重点实施林地集约化流转、优质林木定向培育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完成林地流转6万亩、营造林3.9万亩,力争探索形成国储林建设自主实施新模式。(四)全面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通过标准化模板应用和电子化流程优化,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效率。依托“国家-市级-区县”三级遥感监管平台,对在建项目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三微一端”、设立咨询台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水土保持宣传法律法规汇编》、水利部53号令等宣传资料,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普及水土保持相关知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强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水土保持部门联席核心引领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确保生产建设项目实现全链条监管信息共享。通过定期召开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各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水土保持问题,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履行义务。加强与县交通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紧密合作,多次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并遏制人为新增水土流失现象。(五)统筹做好配合市级例行督察迎检准备。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自2025年2月10日以来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重庆市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相关工作提醒的函》的要求,再次开展行业领域、辖区问题排查整治,建好问题台账,分级纳入“清单”闭环管控。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以来共纳入各类问题1480个,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月调度、季通报”机制,目前整改完成率约98.38%。 | ||
|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经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认为丰都县整改措施有效实施,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8521842电子邮箱:cqhjjcb2@163.com | ||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