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人发〔2008〕30号(2008年9月17日丰都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刘信勇同志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其本人的辞职申请,丰都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08年9月17日表决通过,决定:接受刘信勇同志辞去丰都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