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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发布日期 ] 2023-06-27

丰都县公安局2022年度留置看护兼职队伍补贴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根据《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区县留置看护兼职队伍建设和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20]85号)要求,为确保留置安全,更好地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各区县由公安机关组建留置看护兼职队伍,执勤补助标准为兼职队员每天180元,民警每天50元。我局留置兼职看护队伍由3名民警、30名辅警组成,按照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对被留置人员进行24小时看护。

(二)项目资金情况。

全年预算数12万元,全年执行数1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绩效目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兼职看护队员(辅警)

30

兼职看护民警

3

所需补贴经费

万元

49.95

稳定性


定性

监察机关满意度


定性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所队室22个,派出所17个。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及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侦查,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和森林防火工作,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及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和湿地资源保护法规的行政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县有关执法机构查处涉林刑事行政案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留置兼职看护队伍由3名民警、30名辅警组成,按照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求对被留置人员进行24小时看护。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说明

兼职看护队员(辅警)

30

30

100

20

20


兼职看护民警

3

3

100

20

20


所需补贴经费

万元

49.95

12

0

20

0

按全年预算数执行

稳定性


定性

1

100

20

20


监察机关满意度


定性

1

100

10

10


(三)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0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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