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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54D/2024-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5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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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5
[ 发布日期 ] 2024-09-25

丰都县公安局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强化打防管制,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和主动进攻态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服务民生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我部门2023年度共开展了“全民反诈工作经费”、“拘押收教场所经费”、“禁毒专项工作经费”、“辅警人员经费”等28个项目。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丰都县公安局28个项目全年预算13432.8万元,全年执行数13375.28万元,预算执行率99.8%。

(三)绩效目标。

1. 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中央及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我局政法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专项用于公安办案及购置警用装备,以更好地做好我县公安工作。

2.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中央及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我局政法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专项用于公安办案及购置警用装备,以更好地做好我县公安工作。

3.白大姐调解工作室开办经费:白大姐调解工作室的开办。主要是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对辖区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4.办案经费:通过预算我局办案经费,更好地完成服务人民群众,打击违法犯罪,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5.犯罪嫌疑人体检费:凡进入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进入行政拘留所拘留的人员需进行体检。

6.丰都县电子信息防控圈建设项目:建设手机电子围栏点位16个,建设单位为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金额52万元,现已完成建设任务。

7.辅警人员经费:我局仅有民警编制数540人,占人口比重仅万分之六左右,在全市处于较低水平,根据中市县有关辅警人员管理办法,可按户籍人口万分之十至十五配置警力,我县研究按万分之十三配置,确定辅警编制额度为539人。目前,我局实有辅警人员507人,用于协助公安机关参加各类勤务活动,共同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8.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丰都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位于县龙河东组团A8-01/02,规划用地面积53744.63㎡(约80亩),发改委于2019年审批可研报告时核定的建筑面积为11642㎡,总投资6081.79万元(该投资系非装配式建筑),上级补助资金337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870万元,市级资金506万元),县级配套2705.79万元。目前,方案设计内总建筑面积为17196.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640.13㎡(计容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为5556.28㎡(车库和附属配套面积)。目前该工程已完成了地质勘察、外观审查、初步设计、概算工作。下一步该工程即将进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决算、财评、招投标工作,力争在2022年年底完成该工程主体建设项目。(该项目在上级补助资金3376万元中于2021年已支付使用8.5万元,此次申报3367.5万元。)

9.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 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需要缴纳契税。

10.禁毒工作专兼职补贴:我局专职社工10人、兼职社工29人每月补贴,五险及派遣公司管理费。

11.禁毒专项工作经费:丰都县公安局主管全县禁毒工作,涉及禁种铲毒、社区戒毒、侦查破案等专项禁毒工作经费。

12.拘押收教场所经费:通过我局三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日常运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关押及羁押场所,并提供关押及羁押人员供给及医疗费水电费等支出。

13.全民反诈工作经费:通过预算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经费,保持对电诈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有效开展预警劝阻,提高宣传的精准性,切实控发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上升,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好转。

14.丧葬抚恤费: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渝人社【2023】9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转发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40号)等文件规定发放。

15.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根据中央相关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净化社会环境,确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6.按低保享受人员费: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监察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渝人社〔2011〕54号文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关于贯彻执行渝人社〔2011〕55号文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82号)的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符合上述政策之规定,应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费。

17.校警人员经费:通过返聘民警担任校园警察,有效地解决我局警力不足矛盾,确保校园安全,各派出所联系辖区校园,保障校园安全。

18.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上访、非法维权、扰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快速处置突发事件。

19.雪亮工程建设:新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1400余个,其中智能镜头不低于30%,联网整合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新建联网共享平台、综治分平台、网络及安全系统、应用系统。

20.移动警务终端使用经费:移动警务终端对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转变警务模式机制,增强基层实战效能作用巨大。区县公安局采用按月支付服务费的方式购买移动警务应用服务,并由运营商每两年免费更换新的移动警务终端。

21.应指工程光纤链路租赁费:《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方案》(渝应指办〔201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相关事项的通知》(渝应指办〔2014〕23号) 《关于印发<重庆公安视频图像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57 号),《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交付、结算、款项支付及运维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7〕598号)

22.应指工程:《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方案》(渝应指办〔201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实施相关事项的通知》(渝应指办〔2014〕23号) 《关于印发<重庆公安视频图像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57 号),《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交付、结算、款项支付及运维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17〕598号)。

23.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我局应指工程于2016年建设完成后,根据市应指办要求,每年在总投资10%左右预算运营维护费。

24.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运维范围的包括应指工程建设项目、三建乡设备及系统、交巡警自建设备,专业警种日常办公设备及专业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

25.应指工程增补扩面:该项目在原应指工程基础上,新建50个微型卡口,20个全景一体机、鹰眼,10个高空瞭望镜头,6组红绿灯,20处违停抓拍,400个治安镜头,30个人脸识别镜头。建成后将更有效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

26.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及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要求,各区县需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包括接待登记、执法办案、电子取证、涉案财物、案情研判、联动保障、综合保障等七大功能区。同时还要具有监督管理、合成作战、智能支撑、实战培训等四种功能。

27.中央转移支付第二批:中央及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我局政法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专项用于公安办案及购置警用装备,以更好地做好我县公安工作。

28.驻村工作队经费:我部门共有8名驻村工作队员,分别帮扶双龙镇付家山、回龙场等四个贫困村。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公安局是主管全县社会治安的县政府组成部门,有内设所队室22个,派出所17个。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及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公安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侦查,维护辖区内林区治安秩序和森林防火工作,查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及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和湿地资源保护法规的行政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县有关执法机构查处涉林刑事行政案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及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我局政法办案经费及装备经费,专项用于公安办案及购置警用装备,弥补我局不足开支,更好地做好了我县公安工作。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维护社会政治治安安全稳定,强化打防管制,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和主动进攻态势,增强社会治安防控,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服务民生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三)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2023年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2023年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90分;

3.白大姐调解工作室开办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4.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5.犯罪嫌疑人体检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6.丰都县电子信息防控圈建设项目绩效自评90分;

7.辅警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8.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90分;

9.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0.禁毒工作专兼职补贴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1.禁毒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2.拘押收教场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3.全民反诈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4.丧葬抚恤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5.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6.按低保享受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7.校警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8.信访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19.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0.移动警务终端使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1.应指工程光纤链路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2.应指工程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3.应指工程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4.应指工程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5.应指工程增补扩面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6.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7.中央转移支付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28.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90分。

三、存在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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