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3-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3-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8 |
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是丰都县政府办公室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对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属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中心本级下设四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督查督办科、项目管理科、投资服务科四个科室。编制人数9人,实有在编人数8人,均为参公事业编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28.98万元,主要是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346.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88 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7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28.98万元,主要是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46.8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8万元,比2022年减少22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8万元,比2022年增加7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招两名公务员及政策性调整五险一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0万元,比2022年减少305.9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劳务派遣人员支出暂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一窗综办”改革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2年无增减变化。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无任何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1.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相关财经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无任何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2年相比较无任何增减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6.55万元,比上年增加 5.87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招两名公务员,办公经费等随之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燕玲 联系方式:023-7073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