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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458081/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坚持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严格执法处罚。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盯住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严格执法闭环管理。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整改落实,压实整改责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案件要分别裁量、合并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

(三)坚持精准执法。实施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科学分类、合理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协作顺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四)注重检查效果。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都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确保实效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确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精准措施,整改闭环到位,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取得实效。

四、重点内容

重点对县应急局直管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包括:一是企业和相关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情况和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情况。二是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四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五是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六是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七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情况。八是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九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十是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十一是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十二是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情况。十三是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情况。十四是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十五是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可能危及其他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建设的,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落实情况。十六是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和建立企业内部有奖举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以及督促整改安全问题情况。十七是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十八是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灾害风险研判、应急预案演练和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十九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二十是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依法应当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由局属各科室(支队、中心)严格按计划序时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做到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管理,提升执法检查三个强度。企业安全隐患日周月检查方法和基本程序,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执法检查,用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统揽全局直管企业依法监管全覆盖,切实增强监督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与实效性。监督检查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检查情况同步录入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做到照单检查、线上执法、闭环管理。对年度内发生新增或递减的局直管企业由局相应分管领导及时牵头组织作出相应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调整。

(二)妥善处理计划检查与专项检查的关系。在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活动同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进行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避免重复、交叉执法,不能将专项整治活动替代本月的执法检查。在实施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中,因上级有其他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当月或次月计划检查发生变动时,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局宣教法规科(行政许可科)和局其他相关责任科室(支队、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延期或提前进行检查。

(三)认真总结评估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每月有评估、半年有报告、年度有总结的工作要求,局属各科室(支队、中心)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台账,在当年12月底前要组织分析评估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并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四)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执法活动,也是监督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对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的,应作为相关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3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2023年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3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特编制2023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以重庆市矿产资源和十四五矿山安全生产两个规划为引领,以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手段,以深化落实十条措施一线岗位责任制为主线,围绕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法治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安全技术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专家服务体系四化六体系建设,突出全年机械化主题年活动,构建以安全标准化为统领,首抓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平常抓日周月排查、关键抓总工制度落实、重点抓一线岗位规范操作为关键要害的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推动矿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推动实现全县非煤矿山迭代升级高质量安全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四化六体系建设,以一统四抓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着力在构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上求突破,整体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推动标准化评审、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三单合一;三级及以上标准化企业100%;矿山重点岗位两单两卡编制100%;矿山安全总工配备率100%。露天矿破碎机卡料机械化改造完成率100%

——监管执法更加严格。矿安办职能充分发挥。外包工程、车辆运输、三字经等重点整治落地见效。执法处罚较上年增加5%以上,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100%

——安全形势稳步向好。全年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和油气开采)企业工伤事故与去年持平(3起),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零事故、零伤亡、零污染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关键少数岗位履职尽责

非煤矿山实际控制人和企业法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保证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保障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抓企业标准化达标升级。

以安全标准化为统领,推动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标准化,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推动企业构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要求,修订完善标准化评审、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清单并推动三单合一

(三)抓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一线员工辨风险、班组组织评风险、专家评估定风险、分级定责控风险的要求,组织企业分级分岗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级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实现一岗位一清单,推动非煤矿山行业从事故预防向工伤预防转变。按照三单合一要求,进一步规范日周月隐患清单,彻底扭转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不切合实际、内容上下一般粗

(四)抓安全技术管理落地。

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两套机构,落实地下矿山五职矿长制度。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均按要求配备安全总工,落实做细总工程师制度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实施和监督,强化企业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

(五)抓一线岗位责任落实。

以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为核心内容,以两单两卡为载体,全员参与、全过程孕育、重点岗位全覆盖的三全为重点,夯实一线岗位员工规范操作,推动一线岗位员工安全责任落实。

(六)抓矿山重点专项整治。

围绕两重大一突出问题,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持续开展露天非煤矿山、地下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采输整治、深化固化露天矿山按设计,先剥离,防坠落,治边坡,控辅助、地下矿山严设计,强通风,控顶板,勤检测,推机械、石油天然气采输控井喷,控距离,防中毒,防泄漏,强应急。

(七)抓矿山安全信息化升级。

加快非煤矿山数字赋能,推进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非煤矿山安全领域创新应用。加快互联网+执法+安全风险管控+智能视频监控三合一系统平台搭建,推进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六大系统建设。推进矿山安全管理信息化,推动非煤矿山风险隐患管理和重点岗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非煤矿山鼠标巡查”“视频站岗掌上安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八)抓矿山基本面改善。

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强化整治小散乱差,深入推进矿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防治、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提速四化建设,引导支持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生态化发展,改善矿山安全基本面。

(九)抓矿山安全大培训。

强化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三级培训教育,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新上岗人员应当参加岗前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建立非煤矿山逢查必考制度,查考结合、以考促培、以考促改,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位。

四、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非煤矿山行业监督检查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总计2人,分别是:李禄久、陈峰。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250=500天。

(二)执法工作日: 298

1.日常检查工作日:200

2.其他执法工作日:74

包括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天、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督查共计20天,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30天,陪同上级检查14天。

3.随机抽查工作日:24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202天。

包括学习、培训、会议日常工作共计62天;病、事假共计6天;法定年休假共计3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2天;标准化建设、初评、达标评审共计15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共计10天;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转文等共计27天;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20天;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登记、备案10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检查范围

1.企业证照合法性。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持证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6.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7.作业场所有安全警示标识标志和标语的设置情况。

8.劳动防护配备及使用情况。

9.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二)执法检查任务分配

执法检查分为日常执法检查和随机抽查,其中日常检查计划占用执法检查工作日200天,占执法工作日的67%,其他执法占用执法检查工作日74天,占执法工作日的25%,随机抽查占用执法检查工作日24天,占执法工作日的8%

1.日常检查

检查范围及计划检查次数:

地下开采矿山2家,全年检查共5次;

灰岩露天开采矿山10家,全年检查共22次;

砂岩露天开采矿山9家,全年检查共10次;

页岩露天开采矿山8家,全年检查共8次;

天然气气井1家,全年检查2次;

页岩气气井开采作业3家,全年检查共3次。

2.随机抽查

全年随机抽查6次,其中:

地下开采矿山1次;

灰岩露天开采矿山3次;

砂岩露天开采矿山1次;

页岩露天开采矿山1次。

3.检查时间安排

一月

日常检查: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铜矿山灰岩矿、重庆绿岛源建材有限公司太运石灰石矿、丰都县兴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气矿忠县作业区丰都片区、重庆都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龙头口页矿。

二月

日常检查:丰都县吉星矿业有限公司山岔河灰岩矿、丰都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小石院灰岩矿、丰都县邱家坡石材有限公司夜蒿塝建材用砂岩矿、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丰都聚丰矿业有限公司暨龙鱼子塘重晶石矿。

三月

日常检查: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丰都县中坪矿业有限公司仁沙灰岩矿、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公司丰都片区

四月

日常检查:重庆润轩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杠上重晶石矿4号矿脉、丰都县盛祥矿业有限公司何家沟灰岩矿、丰都县旭亘矿业有限公司、重庆拓创矿业有限公司、重庆渝仙投资有限公司。

五月

日常检查:丰都聚丰矿业有限公司暨龙鱼子塘重晶石矿、丰都县八方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老林坡建材用砂岩矿、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

六月

日常检查:丰都县佳成建材有限公司梯子河页岩矿、丰都县联盛石材工艺有限公司龟塘沟建材用砂岩矿、丰都县鸿锦石材蔡家坪建筑石料用砂岩、丰都县渝辉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七月

日常检查:丰都县建磊石材有限公司石板坡建材用砂岩矿、重庆绿岛源建材有限公司太运石灰石矿、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干坡页岩矿、重庆石载美建材有限公司皂角树脚建材用砂岩矿、丰都六方建材厂小湾页岩矿。

八月

日常检查:丰都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小石院灰岩矿、丰都聚丰矿业有限公司暨龙鱼子塘重晶石矿、社坛大堡页岩气、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气矿忠县作业区丰都片区、丰都县民峰建材有限公司肖家冲页岩矿。

九月

日常检查:丰都县吉星矿业有限公司山岔河灰岩矿、重庆渝仙投资有限公司、三元罗家页岩气、丰都宏园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砂岩矿。

十月

日常检查:丰都县盛祥矿业有限公司何家沟灰岩矿、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铜矿山水泥用灰岩矿、丰都县永升陶瓷工业有限公司干坡页岩矿、重庆绿岛源建材有限公司太运灰岩矿。

十一月

日常检查:丰都聚丰矿业有限公司暨龙鱼子塘重晶石矿、丰都县灵峰矿业有限公司盐井沟灰岩矿、丰都县鑫和矿业有限公司华兴页岩矿。

十二月

日常检查: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老鸦山砂岩矿、重庆旭亘矿业有限公司、丰都县中坪矿业有限公司、重庆拓创矿矿业有限公司横梁灰岩矿。

(三)联合执法检查:每月联系非煤矿山相关监管部门,开展2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时间为: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各一次;联合执法监管组成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县规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                                                                                                              

4.双随机抽查

原则上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随机抽查3次。根据上级抽查情况具体制定检查方案,完善执法文书。

七、工作要求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前,根据当前要求和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在进行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采用公告被检查单位名单的形式,提前通知生产经营单位,以此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更好地承担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行政执法

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1.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使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排除;

2.对整改难度较大或不能立即整改完毕的事故隐患,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3.对继续作业或继续使用有隐患的设施设备危及生产安全的,使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整改;

4.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执行挂牌督办、重点监管、限期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才能恢复生产的措施。

5.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有依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三)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有始有终,确保问题解决,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必须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四)及时做好档案归档

每月执法检查档案要在当月及时规范整理,做好建档建册工作。执法档案及案卷应按照要求整理规范,所有行政处罚案卷须在结案日当月编码立卷。在年末检查前应统一规范装订成册并归入档案。

附件2

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特编制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减少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减轻企业主体负担,增强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实现双零目标,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提高安全生产事前、事中监管能力;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标准化一体化执法工作,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面;持续抓好危化企业储罐区、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仓库四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源头上管控事故;开展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应急管理检查执法,切实提高企业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四、监督检查人员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监督检查岗执法人员总计2人,分别是:敖合堂、孙杉。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250=500天。

(二)计划执法检查工作日:280

1.重点检查工作日:208天。

2.一般检查工作日:72天。

(三)其他业务工作日:120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60天;参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3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评审、备案共计10天;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计1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00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共计60天;病假、事假共计2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20天。

六、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检查范围

1.危险化学品、非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申领情况;

2.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4.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7.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对涉及磺化、硝化、合成氨、氯碱等18种危险工艺的控制系统是否进行改造,74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10.作业票证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处理台账,隐患排查及处理是否形成闭环;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12.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13.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危险作业现场有无专人管理监护;

14.对所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生产储存危险品场所与员工宿舍是否在同一建筑物内,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6.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1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19.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先进技术装备推行运用情况;

20.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管理情况;

21.企业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工作,定期上报职业危害的情况;

   2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2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24.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科学建设指导、协调、管理、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止隐患演变为事故;

 2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执法情况;

26.烟花爆竹从业单位除检查以上各项外,还要检查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含氯酸钾产品情况,严格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防伪标签管理,建立完善购买、销售和使用的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仓储库房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等情况;

27.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除检查前26项外,还要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数据、季报、年报的填报和上报情况,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登记制度的情况,相关企业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销售及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28.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主要按照《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规定检查。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配

1.重点检查安排(含复查。对象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1)对38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各检查2次(含复查,共计152天)。

一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丰都包鸾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丰都湛普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丰都丁庄加油站

二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丰都永兴加油站、丰都县泓德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大池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五马石加油站

三月:丰都县祥洪商贸有限公司(兴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红岩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迎宾加油站

四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丰都工业园区加油站、重庆荣兴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兴义杨柳寺加油站(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滨江路加油站、丰都县景茂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社坛加油站)

五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龙河东加油站、丰都县中润石油有限公司兴义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丰都县世顺商贸有限公司江池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六月:丰都县荣韬石油有限公司(三建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城西加油站、丰都县天海氧气充装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龙河加油站(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七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峡南溪加油站、丰都县六合贸易有限公司南天湖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丰都县正元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抚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

八月:丰都县正元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太平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丰都县新安宁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宁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丰都博龙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暨龙加油站(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九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蒙子加油站、丰都县世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武平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重庆浩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横梁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

十月:丰都县祥龙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十直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丰都县鸿运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树人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柏林加油站

十一月:丰都县鸿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许明寺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丰都县三元石化有限公司三元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销售分公司丰都四环路加油站

十二月:重庆尚宏石化有限公司丰都服务区南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重庆尚宏石化有限公司丰都服务区北加油站(与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丰都县渝顺石油有限公司金科加油站

2)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各检查4次(含复查,每半年检查1次,包括4个总仓库和,3个配送中心,共计56天)。

单位名称:

j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丰都县有限公司(2个总仓库、3个配送中心)(与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执法)

k重庆市丰都县中利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2个总仓库)(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

3)重点检查工作日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中的占比为74%

2.一般检查安排

1)对396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随机抽查36家,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 (其中,兴义镇、高家镇、社坛镇、董家镇、十直镇和龙河镇等6个重点乡镇全年至少检查1次,共计72)

2)一般检查工作日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日中的占比为26%

七、工作要求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近期工作重点拟定检查内容,编制出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见附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照检查方案开展现场检查。

(二)严格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隐患,使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排除;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有依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三)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有始有终,确保问题解决,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必须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上限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四)及时做好资料归档

每月执法检查档案要在当月及时规范整理,做好建档建册工作。执法档案及案卷应按照要求整理规范,所有行政处罚案卷须在结案日当月编码立卷。在年末检查前应统一规范装订成册并归入档案。

附件3

2023年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督促工贸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有关工贸企业安全监管执法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全县工贸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的要求,以事故防控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以强化责任为基本前提、以严格执法为重要抓手、以专项整治为关键因素、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全县工贸行业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事故、不发生群死群伤和较大以上事故为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

重点检查对象:结合我县工贸行业实际情况涉及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的规上企业。

(二)一般检查

一般监督检查对象:结合我县工贸行业实际情况、轻工行业、纺织行业、机械行业、规上企业。

四、监督检查人员

从事工贸工作的执法人员有3人,分别是:谢荣森(科长)、胡雪梅、朱蜀江。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250天/人=75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72(家)=216[含重点检查日156(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粉尘防爆)+一般检查日60]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90:包括工贸企业违法行为、举报或事故查处60天;参与同级政府、上级安监部门、同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50天;工贸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6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30天;听证30、行政复议30、行政应诉等3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44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50天;病假、事假25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工作94天;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45天;参加党群活动30天。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216+其他执法工作日290+非执法工作日244=750

六、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

涉及工贸企业每检查一家企业需要2个工作日,纳入2022年工贸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数量为(74)家。其中,纳入重点检查计划(50)家,纳入一般检查计划(24)家,每月随机抽查2家(抽查对象根据市局专项检查确定)。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2.100人以上以配备专职安全员情况

3.企业粉尘防爆防控情况,以及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4.涉氨制冷防控情况,配备防护设施、设备情况。

5.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措施、操作规程情况

6.工贸档案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

7.标准化创建情况。

8.应急措施工作开展情况、救援设备配备情况。

9.安全警示标识、标牌设置情况。

10.安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11.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12.隐患排查台账整改闭环情况。

13.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三)监督检查任务分配

监督检查分为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其中重点检查计划占用监督检查工作日156天,占72.22%,一般检查计划占用监督检查工作日60天,占27.78%

1.重点检查(50家)

一月份:重庆丰都糖酒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重百商场丰都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丰都永辉超市(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二月份:丰都淦龙陶瓷工业有限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局丰都航道处船舶公司(县应急局、县经信委联合执法检查)、登龙超市(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新世纪丰都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美洛购生活超市(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三月份:重庆科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经信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华裕耀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丰都县丰平船舶投资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经信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邱家榨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三合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经信委联合执法检查)。

四月份:丰都水电杆塔厂、丰都县美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丰都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丰都县三明油脂有限公司。

五月份:重庆麦克福新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市轻舞飞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重庆昌达饲料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展耀门业有限公司、莱特贵宾楼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六月份:重庆市名丰服饰制造有限公司、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重庆丰都三和实业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叠韵食品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

七月份:重庆市乔什榨菜有限责任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川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聚超食品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恒都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八月份:重庆江都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明富实业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龙璟纸业有限公司、县储备粮公司。

九月份:重庆金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泓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吉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丰泰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十月份:重庆上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先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卓工科技有限公司、丰都县甘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月份: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丰都建典水泥有限公司、丰都县重交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德青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

十二月份:重庆亚改汽车用品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丰都分公司(县应急局、县经信委联合执法检查)、茂田大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丰都大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2.一般检查(24家)

一月份:重庆沃特威生物有机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仙家酿造有限公司。

二月份:重庆旺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丰都县麻辣兄弟食品有限公司。

三月份:西岸酒店、维也纳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四月份:重庆嘉翔饲料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皇都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五月份:丰都县群芸食品有限公司、交通大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六月份:丰都县社坛镇林全大米加工有限公司、丰都双平米业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

七月份:重庆丰泽园肥业有限公司、丰都县三仙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

八月份:重庆欣汶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丰都县佳利电子包装有限公司。

九月份:重庆裕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阜康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十月份:丰都县恒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重庆市丰都县万兴绢纺厂。

十一月份:重庆鬼谷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丰都县富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应急局、县农委联合执法检查)。

十二月份: 重庆白洁管业有限公司、IU酒店(县应急局、县商务委联合执法检查)。

3.随机抽查。

根据上级抽查情况具体制定检查方案,完善执法文书。

七、工作要求

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突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

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根据监督检查任务分配时间表中拟定的每个月检查内容,在上一个月26日前编制出下一月的具体现场检查方案。在进行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采用公告被检查单位名单的形式,提前通知生产经营单位,以此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更好地承担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格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一般隐患,使用《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排除;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的重大事故隐患,使用《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整改。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监部门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有依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三)切实增强执法效果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要形成闭环管理,有始有终,确保问题解决,切实提高执法效果。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必须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额度上限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

(四)及时做好档案归档

每月执法检查档案要在当月及时规范整理,做好建档建册工作。执法档案及案卷应按照要求整理规范,所有行政处罚案卷须在结案日当月编码立卷。在年末检查前应统一规范装订成册并归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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