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3-002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3-002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8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1 |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
2 |
消毒产品随机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 |
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
3 |
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 |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 |
4 |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等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等 |
1.医疗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情况、人员资格、诊疗活动、健康体检、医学检验)管理情况;2.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4.医疗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干细胞临床研究、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情况;5.医疗文书(处方、病历)管理情况(此项内容不作为村卫生室所检查内容)。 |
5 |
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随机监督抽查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等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许可情况 3.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4.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5.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6.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7. 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8.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9.职业病人管理情况;10.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1.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2.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3.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
6 |
对学校卫生的随机监督检查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等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a)、教室采光和照明(b)、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c),包括教室灯具(d)、考试试卷(e)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 (f)、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生活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g)。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
7 |
对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的随机监督检查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 |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
8 |
对公共场所卫生的随机监督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
9 |
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随机监督抽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 |
1. 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 2. 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 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4. 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