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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2025年9月“1号茶叙日”民营企业诉求及建议办理情况

日期:2025-10-28

序号 企业名称 交办事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责任(配合)单位答复
首次答复
1 丰都县艺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成立文化传媒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秩序 县文化旅游委
已对接艺派传媒负责人,告知成立协会的条件及程序,建议由其牵头,摸清入会会员意愿后提起申请。
2 希望政府整合优质资源,将热门旅游配套产品、各乡镇特色农副产品等,以协议价形式分配一定比例给本地传媒公司用于线上直播销售,助力传媒公司提升收益,推动直播带货业务发展。 县农业农村委
县商务委
县实业集团
县文旅集团

县农业农村委: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赋能数字乡村建设,助力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目前,已成功向市级争取到4个村的数字乡村建设项目(网络强村方向),将在飞仙洞村、包鸾村、黄沙村、胜利社区打造直播基地。届时可与4个村深度合作,推动我县热门旅游配套产品、各乡镇特色农副产品实现共享协议价,切实激活乡村发展新动能。下一步,我委将持续加大市级数字乡村建设项目争取力度,打造更多网络强村,做优做强电商+农产品融合发展模式。
县商务委:立足我委职能职责,暂无法在满足协议价上提供帮助,可从电商宣传、推介、销售上提出建议。一是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电商资源对接大会,帮助企业打开销路,提升知名度。二是积极搭建供货方与卖货方沟通交流的平台,增加农户收入,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
实业集团:与丰都县艺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和文旅集团融媒体分公司对接,1017丰收之都推介会后开展具体合作谈判事宜
文旅集团:接到企业诉求后,文旅集团营销部于923日和26日分别致电丰都县艺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了解企业具体诉求,经过协商,已达成初步共识。确定文旅集团将根据诉求企业的直播需求,按照文旅集团与线上销售合作商的协议价格为企业开通分销权限用于线上直播。同时,双方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再通过座谈交流确定。
3 希望政府搭台,促成文化传媒公司与艺术学校等机构交流合作,帮助指导行业主播提升才艺等综合素质。 县教委 县文化旅游委 县教委:
1.达成合作共识:双方明确以定向输送专业人才、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核心目标,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
确定合作方向:丰都县艺派文化传媒公司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以主播带货、才艺表演为主要岗位,学校每年选派高三学生参与实习、就业。
3.
明确后续推进计划:成立专项对接人员,进一步考察并完成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
县文化旅游委:已对接艺派传媒负责人,将加强行业人员管理培训。
4 建议政府推动文化传媒企业与县职教中心、三峡技术学校等建立主播培育机制,定向培育文化传媒行业主播人才。 县教委 县就业人才中心 县教委:
1.达成合作共识:双方明确以定向输送专业人才、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为核心目标,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2.
确定合作方向:丰都县艺派文化传媒公司提供实习、就业岗位,以主播带货、才艺表演为主要岗位,学校每年选派高三学生参与实习、就业。
3.
明确后续推进计划:成立专项对接人员,进一步考察并完成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
5 希望政府为文化传媒行业提供法律援助或法律服务,宣传行业法律知识,帮助行业企业提高解决主播违约等方面法律纠纷能力。 县司法局
按照“1号茶叙日座谈会要求,立即明确了一名领导、一名科室负责人、一名律师专门负责全县传媒行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做好该行业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艺派文化等传媒公司积极主动对接,详细了解传媒行业的法治需求,开展针对性、精准化、专业化服务,为传媒行业高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6 希望政府支持或引导文化传媒公司举办线下公益演出或在元旦、春节等大型文艺表演活动时,邀请文化传媒行业才艺节目参与演出,增强文化传媒行业影响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和认可度。 县委宣传部
县文化旅游委

县委宣传部:已电话联系诉求方,介绍文化活动的开展多由文旅委主办。宣传部的文化展演活动很少,一般集中在下属单位县文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县文联六进志愿服务活动多由音协、舞协、戏剧曲协、京剧协等协会义务承担。如果有机会开展一些交流或者大型活动,我们会经过筛选,具有丰都地方特色的代表性文艺节目或精品节目参与其中,也欢迎艺派文化传媒打造特色节目,多出精品,积极参与其中,提升企业形象宣传。
县文化馆:已电话联系诉求方,向其介绍丰都大舞台的运营情况并告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丰都大舞台是丰都县精心打造的,具有丰都特色、大众参与度高、传播力强的群众文化品牌。从20249月至今,大舞台面向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广泛征集节目,已通过舞蹈、歌唱、戏剧、杂技等多元化节目形式开展展示展演活动约50场次。丰都大舞台作为一项公益项目,面向公众开放,免费为参演单位提供场地与音响设备,诚挚欢迎各行各业有演出意愿的团体和个人在周末、节庆等期间进行公益性演出展示风采,扩大企业影响力,提升企业知名度。
7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行业部分企业违规使用未成年、拖欠员工工资等扰乱行业秩序的现象,维护提升行业良好形象。 县人力社保局 县文化旅游委 县人力社保局:对于存在的问题,一是违规使用童工或未成年工。二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
具体工作措施:一是构建“专项+日常” 双重检查机制,实现监管无死角。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和区域,组织常态化、高频率的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出击,不留死角。在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中,同步开展用工情况专项排查、常态化抽查,一旦发现用工年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坚决阻断违法用工行为。二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织密社会监督网络。通过官方平台公开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并在用人单位、社区服务中心等场所醒目张贴 “渝薪码”,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校教师、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监督,及时举报疑似非法使用童工的线索,形成 “全民参与、齐抓共管” 的监管格局。三是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强化违法惩戒力度。与市场监管、金融、税务等部门联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让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一经查实用人单位存在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立即依法责令其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童工返程期间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费用,保障童工合法权益。
县文化旅游委(丰都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向丰都县艺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告知。县文化执法支队今年对全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开展过两次专项整治工作,已建立全县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台账,将严格按照司法局执法+监督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企业按照ABCD级划分,开展信用+执法检查,严格查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非法雇佣未成年人从事网络直播表演的行为。
8 重庆哲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希望帮助协调200万元贷款。 县金融服务中心
一是与企业对接情况,我中心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了解到企业负责人在农业银行已有一笔信用贷款70万元,在农商行有一笔30万元抵押贷款,因网络直播设备及服化道等更新需要200万元信用贷款支持;二是融资需求推送情况,企业无意向合作银行,我中心已于918日向全县所有银行机构、虹存担保推送贷款需求信息,并督促各机构主动对接企业;三是金融机构对接情况,各银行机构反馈,因企业为轻资产行业,目前已经获得贷款100万元(含信用贷款70万元),且企业负责人只想要200万元信用贷款,不愿提供抵押、担保物。目前,暂不符合银行、虹存担保准入要求,后续我中心持续强化跟踪,竭力解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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