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物业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管理对象
全县所有物业服务企业。
二、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促进全县物业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全县物业行业提档升级,增强居民幸福指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奖惩联动。
三、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和《丰都县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办法》(丰都住建发〔2024〕69号)。
四、认定标准
1.红名单。年度考核为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红名单”管理。
2.黄名单。年度考核为B、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黄名单”管理。
3.黑名单。年度考核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4.公开认定。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认定结果在次年第一季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众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五、激励监管措施
1.“红名单”企业激励措施
推荐参加市级、县级先进单位评选活动,通报表彰;授予“宜居小区”荣誉称号。建议在下一个年度中的每次物业项目投标增加10分分值。
2.“黄名单”企业提升措施
建议在下一个年度中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评分时增加2分分值。
3.“黑名单”企业监管措施
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约谈、告诫,并在企业信用档案中记录。限定期限内整改仍无法达标的,通过法定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六、政策问答
(一)问:如何认定为红名单?
答:考核总分在90分及以上的评级为A级(优),纳入红名单管理。
(二)问:如何认定为黄名单?
答:考核总分在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的评级为B级(良),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评级为C级(中),纳入黄名单管理。
(三)问:如何认定为黑名单?
答: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的评级为D级(差),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问:“红名单”激励措施有哪些?
答:1. 可由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其进行年度通报表彰,推荐参加县级先进企业评选;由县住房和城乡建委授予参与年度考核的小区为“宜居小区”荣誉称号。
2. 优先向物业项目招标单位推荐、推送,建议在下一个年度中的每次物业项目投标增加10分分值。
3. 可以获得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机会。
4.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聘请优秀员工作为物业行业业务培训的师资力量,获得应有的授课课时费。
(五)问:“黄名单”企业提升措施有哪些?
答:1. 不得参与本年度县级及以上的评优、评先推选活动。
2. 建议在下一个年度中的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评分时增加2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