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申报条件有哪些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企业如要进行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制造业领域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独立法人或按照有关要求实行财税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法人。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三)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名单。
(四)项目投资(包括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不低于1000万元,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区县项目投资门槛为本申报条件的50%。
(五)项目开工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以后,建设工期不超过30个月;项目已完工,且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有完善的立项证明。
(六)申报项目符合《2023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技术条件》(附件1)。
(七)已通过2018—2022年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的项目(含已认定智能工厂内包含的数字化车间)不得重复申报。
(八)同一申报主体本次只能申报一个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已认定智能工厂的企业,如有新建车间(自上一次认定智能工厂后开工建设)符合数字化车间认定技术条件,可再次申请数字化车间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