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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由什么部门审批?
根据《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人工繁育大熊猫、朱鹮、虎、豹类、象类、金丝猴类、长臂猿类、犀牛类、猩猩类、鸨类共10种(类)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人工繁育前款以外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由重庆市林业局审批;人工繁育重庆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由区县(自治县)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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