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用火活动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申请条件
森林防火期内,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
二、申请材料
1.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申请表。
2.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实施方案。
3.申请人身份信息材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实施方案必须附用火地点小班一览表,各用火小班要有经纬度坐标。
2.用火地点小班一览表总共计3份:除实施方案必须附用火地点小班一览表外,另备两份用火地点小班一览表,用于许可证制作。
四、办理途径
1.线上申请(“渝快办”申请):在电脑浏览器搜索“重庆政务服务网”并注册登录,登录完成后地区选择“丰都县”,页面内查找选择“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新办”事项并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
2.线下申请:在丰都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民商事务领域1-14号综合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现场勘察所需要的时限不计入事项办理承诺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