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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出台的依据
为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丰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渝林规范〔2024〕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在所辖区范围内,根据野生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并向社会公布。
政策原文: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
政策问答:
政策问答解读《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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