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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日期:2022-11-03

一、根据《重庆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我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至区人民政府行使,司法局作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联系方式为:

受理机构:重庆市丰都司法局

联系电话:023-70755149

通信地址:重庆市丰都县雪玉路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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