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有什么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重要民生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县级财政要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县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等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健全长效机制,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
(二)严格考核问责。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已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对在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部门,综合采取通报预警、行政约谈等手段,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在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鼓励公众参与。持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引导公众投身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公众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意识。排污口责任主体应通过标识牌、显示屏、网络媒体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排污口相关信息。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