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县文化旅游委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

日期:2022-11-04

政策内容: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业按照交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10%减征;广告业按照交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政策有效期:2019年7月—2024年12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