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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周边、幼儿园周边不得新设立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规定

日期:2022-11-04


1.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入口距学校任一出入口以现有交通条件的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

2.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入口距幼儿园任一出入口以现有交通条件的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100米。

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入口,是指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用于经营管理和实际控制的区域(含同一场所兼营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区域)任一出入口;学校、幼儿园任一出入口,是指由学校、幼儿园设置,通过物理隔离,可开合,主要用于学生、幼儿出入的交通通道闸口,不供人员日常通行,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应急通道、消防通道等除外。实地测量时,应以通道闸口外边沿为基线;未设控制通道闸口的开放式学校、幼儿园,以其用地控制线外边沿为基线。交通行走距离测量路线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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