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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级(含)以下景区评定程序
对通过现场检查且经评估认定景区综合安全风险整体可控的景区,县文化旅游委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景区,由县文化旅游委发布公告,并向市文化旅游委备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和证书由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制作后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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