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安监发〔2016〕29号)要求,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票据式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和销售管理制度、流向管理制度和运输管理制度。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经营品种购销合同协议及购买方资质证明;
(7)经营品种运输合同协议或委托运输单位资质证明;
(8)《不储存危险化学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