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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红名单”激励措施有哪些?
1. 可由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其进行年度通报表彰,推荐参加县级先进企业评选;由县住房和城乡建委授予参与年度考核的小区为“宜居小区”荣誉称号。
2. 优先向物业项目招标单位推荐、推送,建议在下一个年度中的每次物业项目投标增加10分分值。
3. 可以获得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机会。
4. 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聘请优秀员工作为物业行业业务培训的师资力量,获得应有的授课课时费。
政策原文:
丰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物业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政策问答:
政策问答解读《丰都县物业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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