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县住房城乡建委

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监管措施有哪些?

日期:2024-08-16

1. 由县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 对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并在企业信用档案中记录约谈、告诫的情况。

3. “黑名单”认定中涉及的物业服务项目,限定期限内整改仍无法达标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建议该住宅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自管小组代为履行职责)通过法定程序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