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咨询问答库>县住房城乡建委
关于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赁等经纪业务,不得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等经纪信息。对涉及的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