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03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7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实施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与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委2024年度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情况公开如下:
(一)不断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执法培训,精进执法能力。通过邀请资深律师及办案能手亲临授课,结合案卷评查实践与线上教育资源的灵活运用,有效应对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执法严谨性与规范性不足等挑战。全年共组织线上培训1次、队内轮训1轮、外出考察学习2次,积极参与市级执法培训9次,累计培训执法人员逾60人次,显著增强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实力。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形象。坚决贯彻作风建设要求,致力于清除行政执法与政务服务中的不良风气。通过实施警示教育、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及案卷集中评查等多维度措施,全面排查并纠正了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显著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纪律观念与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累计开展“农管”领域舆情警示教育1次、自查自纠行动1次、案卷集中评查2次,发现并及时整改了4个典型问题,全体执法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有力维护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与政务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关键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专业领域的普法工作,紧密围绕“法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及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经营主体专题培训、现场交流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2024年,成功举办5场现场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过15000份,显著提升了公众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同时,不断推进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阐释工作,将“以案释法”纳入农业执法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之中,确保在执法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听证告知、处罚决定及执行等各个环节均融入普法教育,通过执法全过程的普法实践,有效提升了行政处罚的说服力与公信力。二是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结合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结对帮扶”、“小板凳”法治服务进农村、宪法宣讲进乡村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与认定工作。2024年,成功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结对帮扶”集中培训2场、“小板凳”法治服务进农村活动12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骨干培训1场;新培育并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92户;全面完成了新认定示范户的授牌仪式及平台备案工作,为农村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严格规范推进工作法治化、正规化。一是践行柔性执法理念,营造更优营商环境。2024年,我委持续优化农业企业经营环境,通过实施柔性执法策略,全年共出具整改通知书10份,以教育引导为主成功劝离违规垂钓人员794人次,有效维护了水域管理与生态平衡。二是强化服务效能,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依托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拓展政务服务渠道,全面落实“一网通办”,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与透明度。2024年度,累计线上公示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关键环节及承诺办结时限48项,高效审批兽药、动物防疫许可、农药许可、动物诊疗及种畜禽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申请60件。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实践。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及时清理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规范与监督。一是深化政务公开。
秉持政务公开原则,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并深化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法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累计公开政务信息220条,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2件、政协委员提案41件,确保每一条建议与提案都得到认真研究与妥善处理,充分展现了对人大监督的尊重和代表委员意见的重视。三是强化复议应诉机制,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常态化实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2024年度,主要领导全部出庭应诉诉讼案件4件,出庭率100%。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政务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行动以及案卷评查整改等活动,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行为的监督力度。2024年度,累计开展案卷评查2次,整改问题20余个,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执法人员专业人才较少,业务知识体系相对单一,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执法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在县级层面,由于执法任务繁重、范围广泛而人员配置不足,导致执法部门常常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难以实现涉农领域执法监管的全面覆盖;执法经费短缺、设施设备不齐全也是制约执法效能的重要因素;执法装备更新滞后,车辆、船艇及安全防护设备短缺、老化;缺乏必要的执法设施,没有专门用于保存种子、化肥、农药等查封扣押物品的设施,以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官方动物隔离留观场所、动物产品冷藏库等。
(三)农业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欠佳。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宣传渠道过于单一,主要依赖散发宣传单、张贴海报及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导致宣传覆盖面有限,信息传递深度不足。普法内容呈现形式单调,主要以文字为主,缺乏多媒体、互动式及图文并茂等新颖形式,难以吸引年轻群体的关注。普法活动互动性不强,观众或听众参与度低,信息传递呈现单向性,难以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四)审批服务工作机制不够顺畅。农业行政审批职能集中于一个科室,事项繁多、业务面广且专业性强,窗口工作人员难以全面掌握相关业务知识,而种植养殖等业务科室则缺乏具体从事审批工作的人员,对于专业问题难以作出准确解释或判断,导致行政审批效率不高,群众满意度不够。
(三)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进程。加大对农业农村赋权执法事项的培训力度,至少组织2次面向各乡镇(街道)执法人员的农业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动物调运、农机违规载人、无证驾驶、秸秆禁烧、违规垂钓等领域提供精准指导。完善执法人员分片包干指导机制,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点对点、手把手帮扶、现场指导等方式,协助乡镇完成案件勘验、笔录制作等工作,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指导案件处理流程。同时,加强与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的交流,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共享办案经验,解决难点痛点,收集并采纳建设性意见。
(四)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与政务服务作风建设。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与自我纠偏活动,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定期举行案卷评查与典型案例研讨,采用“交叉互评+专家复核+互动研讨”模式,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升,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严格规范案卷制作标准,显著提升案卷整体质量,为打造高效、透明、公正的行政执法与政务服务环境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