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73P/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统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73P/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统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8 |
丰都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丰都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依法治县办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总结。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中心组、职工会学习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统计法》的学习和讨论4次。
(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初我局印发了《2024年丰都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了2024年统计普法统计执法等工作,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开展街头宣传3次,免费发放《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我局结合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经济普查工作、统计督导检查工作,送统计法律法规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节点为契机,联合相关部门,结合经普宣传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举办统计法治宣传讲座2场次,对基层统计人员、经普工骨干宣讲新修订《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三)深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主体班。3月21日,邀请市统计局执法专家到县委党校,为县管副职班、中青班近100名学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内容纳入主体班学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
(四)认真开展统计检查工作。统计双随机、联合双随机、督导检查单位24家,给予责令改正6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10000元,依法惩治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执法向调查对象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提升了统计调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五)聘请法律顾问并参与依法行政。我局聘请了天宇三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谊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统计有关事项;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了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法丰都县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完成。定期安排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带头学习用法尊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中心组集中学法3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宪法》《民法典》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主持研究统计法治工作3次,时常督促法治工作推进;清理规范了统计法治制度,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述职重要内容。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及能力素质有待提高。2024年组织6人参加执法考试,通过率偏低,从事统计法治工作人员和统计执法力量较薄弱,对相关执法人员的考前培训较弱,执法装备尚需增添。
(二)干部职工自主性学习法治意识淡薄,由于平时工作任务重,降低学习要求,对法治学习出现慵懒现象。
(三)本单位法治建设一定程度上局限于本行业的普法和法治工作,普法方式创新性不足。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丰都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要点内容同促进同考核同奖惩;坚持主要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与自学相结合。
(二)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宣传日等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在社区、学校、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同时以“传统+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传统广告媒体、融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媒介推出编排新颖、图文并茂的统计法治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切实开展法治培训。利用年报会、专业培训会、党校主体班等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对镇乡街统计分管领导、统计工作人员等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四)切实开展统计检查。通过基础督导检查、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加强建设领域、商贸、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的监督检查。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和高效廉洁原则。
(五)坚持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