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9682N/2025-0000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8 |
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兴龙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各项部署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工作要求,聚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在中西部前列”目标,坚持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切实构建整体智治的现代化法治政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要内容,开展全镇全覆盖学习,综合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2次,职工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组织职工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4次,做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思维入脑入心。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严格按照《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丰都府办〔2024〕15号)、《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精准定位、靶向施策、打表推进,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站办所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兴龙镇积极配合县级各部门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推广“渝快办”服务功能,提升“渝快政”管理效能,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构建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积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强化对涉企执法的社会监督。构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积极配合县级部门推广“公证+”涉企服务新模式,为企业协调解决公证法律服务等方面问题,配合县级部门推广涉企公证服务专员名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兴龙镇严格依照县政府《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事项清单,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丰都县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完善征求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征求社会公众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运用好政府法律顾问,事前、事中、事后充分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及建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兴龙镇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联动清理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合法合规率达到100%。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兴龙镇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严格执行《重庆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全面配合县级各部门动态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清单,积极协调对接县级专业行政执法部门以派驻、包片等方式下沉执法力量,实行“县属乡用共管”。积极推广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覆盖率达50%。积极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县级部门完成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标准规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加大对违法案例通报和曝光力度。兴龙镇2024年全年轮训行政执法人员7人。
(五)夯实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积极推广基层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制度,配合县级部门落实配套机制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稳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推进乡镇政务、惠民惠农资金等领域信息资料公开,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大力推进网上政府建设。迭代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协调镇政府及村(社)法律顾问、人民调解等力量资源,做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等工作。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完成访调、警调等对接工作,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2024年兴龙镇共调解矛盾纠纷180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改革有待继续深入。一是行政执法事项较多,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人员不足。二是行政执法装备尚有欠缺,经费较为紧张。三是执法监督未充分发挥作用。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加强。一是规范性管理人员培训较少,无法有效分辨规范性文件。二是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有待增强,在规范性文件的确认未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确认及学习。
(三)纠纷化解实效还需继续提升。一是各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案卷制作积极性不高,虽有调解但是不做案件。二是各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智能化设备操作能力有所欠缺,制作案卷速度慢。三是部分村(社区)调委会认识不足,将调解工作责任推到综治专干一人身上。四是调解案卷补贴较低,无法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学习。2025年全年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2次,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职工学法和培训4次,持续增强“关键少数”法律思维及法律素养。
(二)持续加强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完善本镇综合执法改革相关事项,用以老带新等方式,多方法对新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推进数智赋能,用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在行政执法及权力运行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持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积极对接县级相关部门,增强与县级相关部门联系,对规范性文汇报学习,提件相关工作进行升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
(四)持续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各村(社区)调解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继续坚持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工作。计划开展2次调解员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