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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4-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9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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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09
[ 发布日期 ] 2024-09-09

重庆市丰都县民政局惠民惠农“一卡通”项目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

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

级次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补贴

对象

补助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

方式

咨询

电话

丰都县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市级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城乡低保对象

城市750元/月;农村610元/月

本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个人补贴(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023-70605719

丰都县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金

市级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城乡特困对象

城乡特困975元/月

本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个人补贴(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023-70605719

丰都县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临时救助金

县级

《丰都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丰都民政发〔2018〕36号

临时救助对象

根据文件据实核算

本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个人(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023-70605719

丰都县民政局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市级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4〕9号

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高到1825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提高到1625元。


本人申请,镇乡(街道)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全县个人补贴(一卡通)发放

一卡通发放

023-70732349

丰都县民政局

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市级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贫困残疾人

生活补贴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民发【2015】71号

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

(一)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残疾人证(第二代)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

申请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须提交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农村五保证、城市“三无”人员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集中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可由其所在供养机构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申请办理。

(二)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派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对重病失能老年人,可邀请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调查,对失能状况进行评估)并组织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或所在供养机构公示7天。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供养机构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公示结果。经审核和公示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上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三)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动态管理。对象不再符合补贴条件或死亡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核准后,从次月起停发养老服务补贴。

(五)档案管理。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补贴对象档案,包括补贴对象申请审批材料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情况等材料,做到对象基本信息完整、申请审批手续完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审查签章完备。

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渠道,按时打卡到补贴对象的账户。

023-70605253

丰都县民政局

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市级

《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2022〕207号)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都县户籍,持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一级、 二级残疾人。

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标准:一级标准为每人每月 90 元; 二级标准为每人每月 元80。

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通过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渝快办等)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个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一乡镇(街道)初审一区县残联进行相关审核一区县民政局审定。

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渠道,按时打卡到补贴对象的账户。

023-70605253

丰都县民政局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市级

《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2022〕207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丰都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符合政策衔接条件的残疾人。

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标准:每人每月80元。

申请人可由本人自愿通过全国任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或相关政务服务申请受理平台(渝快办等)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补贴仍由原户籍地审核发放。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个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一乡镇(街道)初审一区县残联进行相关审核一区县民政局审定。

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发放渠道,按时打卡到补贴对象的账户。

023-7060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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