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1-00566 | [ 发文字号 ] | 县健推委办〔2021〕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430A/2021-00566 |
[ 发文字号 ] | 县健推委办〔2021〕2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丰都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丰都县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丰都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健康中国战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9号)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丰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9﹞116号),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的智力和技术支持作用,大力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快提升我县健康科普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系统、权威、科学、喜闻乐见的健康科普知识,逐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现向全县各成员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遴选一批健康科普专家组建我县健康科普专家库和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就专家库成员遴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家类别
根据重庆市健康科普分类目录,本次健康科普专家类别分公共卫生类、临床医学类、健康促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传播类共4类20个专业,分别是(1)健康促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传播、(2)营养、合理膳食与食品安全、(3)运动与全民健康、(4)烟草控制与饮酒行为、(5)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防治、(6)环境健康、(7)生殖与妇女健康、(8)儿童青少年健康、(9)职业健康、(10)老年健康、(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12)肿瘤防治、(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14)糖尿病及内分泌疾病防治、(15)传染病与地方病防治控制、(16)合理用药、(17)应急急救、(18)健康管理、(19)临床健康综合、(20)中医药。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健康科普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自愿参加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酌情吸收部分长期在健康科普第一线工作,业务能力强,具有丰富实践工作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专业职称技术人员;
(三)原则上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丰富的科普宣传和健康传播实践经验,具有相关专业类别健康科普宣传工作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四)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沟通;
(五)年龄原则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健康科普工作要求,有参加健康科普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国家、市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优秀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各类中青年专家,全国或重庆市重点临床学科、临床专科及重点实验室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入选。
(七)中医药学专家原则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院级以上名老中医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专家库成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库成员的主要职责
1.参加市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培训、咨询及健康传播活动。优秀人才可参与市级培训授课、教材编写、健康科普信息和健康传播材料编写、制作等工作。
2.参与我县健康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或指导的各类健康科普平台和健康科普资源库内容的规划、审核和指导。
3.积极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的健康科普知识。
4.参加我县健康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如电视健康栏目、报刊、微博、微信平台等的访谈、讲座、受众互动,以及线下实地健康科普宣传活动。
5.参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有关项目的讨论、论证。
6.了解、掌握和研究健康科普领域专业发展动态,及时向县健康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二)专家库成员的权利
1.向县健康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健康科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参与健康科普资料编撰、决策咨询等工作过程中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3.优先作为电视(包括《不健不散》栏目)、广播等大众媒体及社区等健康科普传播及相关活动的特邀主讲专家;
4.在遵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优先获取市卫生健康委开发的各类健康科普资料;
5.参与各项工作时,按照标准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6.可自愿以书面形式申请退出专家库。
(三)专家库成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2.遵循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敏感类问题的科普口径提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在开展健康科普工作时,不发表不科学或尚无定论的观点和主张;
3.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健康科普相关各项活动;
4.提供相关专业信息,提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健康科普传播技术策略的建议;
5.每位专家每年至少撰写科普稿件1篇或接受采访、健康教育讲座1次;
6.除许可和接受委托工作以外,不得以市、县级健康科普专家的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参加健康产品促销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7.定期主动报送所参与的健康科普活动信息,并接受县健康推进委员会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推荐程序
1.被推荐人或申请人填写专家库申请表(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连同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获奖证书、既往科普工作证明等)扫描后打包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2.县健康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家入选条件、结合工作需求,确定专家人选,下发聘任文件并在有关媒体公布。
3.专家库成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聘任期满,组织对专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且愿意续聘的,继续聘任。
4.专家库成员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5.综合专家库成员的基础上,遴选部分优秀人才成立县专家咨询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遴选工作,积极动员有经验人才参与健康科普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组织申报,分别汇总各自部门(单位)内符合条件专家相关信息,于2021年11月20日17:00前,将《丰都县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丰都县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本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盖章电子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
丰都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