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58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1〕32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1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581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1〕327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01 |
[ 发布日期 ] | 2021-09-01 |
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67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推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为我县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请各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对照文件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反映,多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把改革做好做优。
三是做好对接交流。对市级相关部门推动的任务,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对接落实,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改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1〕67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