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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026329X3/2020-002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 索引号 ] 11500230MB026329X3/2020-002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0-12-03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的复函


秦中洲、周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街道路灯管理工作的建议》(第0197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丰都县城区路灯的管理责任划分为: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县城管局负责;社区路灯的日常管理的维护由三合街道、名山街道负责;在建项目或建成尚未移交的项目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

一是统筹规划城区道路路灯问题。按照建管分离要求,城区新建道路路灯建设由县城建中心负责,竣工验收后交由县城管局管理。路灯规划和配置设立的数量和路灯的亮度由专业的设计单位负责。

二是科学管理路灯开关时间问题。由我局管理的路灯实行的是时控调节,管理人员会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灯时间,正常情况下,冬季大约每10天调整一次,夏季每半个月调整一次。

三是尽快补充安装漏装或缺失路灯问题。每年都在开展消除暗盲区工作。目前,县城主次干道暗盲区已基本消除。

四是全面排查路灯故障问题。路灯的维护巡查工作由县环卫集团市政园林绿化部负责,由专业电工分做两个工作组,对我局管辖范围内的路灯每周两次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确保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以上。

此复函已经倪尔逊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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