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2-002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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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6-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6-21 |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3号建议的复函
甘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治废弃食用油脂重回餐桌的建议》(第013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商务委、城管局、餐饮住宿协会召开了防治废弃食用油脂联络会,听取的你提出的意见,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对废弃食用油脂重回餐桌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严肃查处。
2.县城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所有大中型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回收情况进行专人、定时、驻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卫生监督等执法人员须出具详细的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
3.县城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餐厨区域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各经营单位不但要及时收集并使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而且要切实做好废弃油种类、数量和去向等记录。规范餐饮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贮存、回收和处理,既促进行业自律,又实现了对废弃食用油脂流向的全程有效监控,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4.县城管局进一步加大对《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执法力度。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行为予以从严依法处理。
此复函已经田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