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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93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函〔2024〕13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093
[ 发文字号 ] 丰农业农村委函〔2024〕13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秦鹏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强硬实施撂荒地复耕复种引发社会负面影响的建议》(第6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要素保障,明确责任分工”

我县建立了丰都县撂荒耕地盘活利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专班,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协助县农业农村委共同做好撂荒耕地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核查利用及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切实做好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农业农村委、市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等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我委组织全县开展撂荒耕地摸底调查,建立了撂荒耕地和复耕复种“两本”台账,详细登记撂荒耕地承包户姓名(或流转经营业主)、位置、面积、撂荒原因、复垦措施等具体情况,做到情况清、家底明。

二、关于“增强耕作能力,壮大经营主体”

1、改善撂荒耕地生产条件。对设施条件较差,需要工程性措施整治的撂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范围,配套完善排灌、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提升撂荒地地力水平。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加大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绿肥还田、水肥一体化、酸化土壤改良、统防统治、深耕深松等技术推广,逐步恢复提高撂荒耕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3、提高机械化率。鼓励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机,提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水平,积极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服务,对开展复耕复种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和累加补贴、统防统治等专项经费补助。

4、强化政策扶持引领。积极用好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补贴等惠农政策,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种粮的给予补助。

5、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分散的撂荒耕地尽可能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重点引导发展新农人、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进行复耕复种,盘活农村闲置撂荒耕地资源。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将托管耕地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经营,积极推动复耕复种,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以及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开展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

三、“关于完善工作机制,约束撂荒行为”

1、加强政策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相关政策规定,提高群众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重视度和政策法规的知晓率,让群众充分知情、参与和监督,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进一步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落实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抛荒地不予补贴,对耕地撂荒的农户由乡镇(街道)书面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并暂停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2、因地制宜分类处置 。根据《关于推进撂荒耕地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丰委办〔2022106号)文件,采取农户自行复耕复种一批、社会化服务推动复耕复种一批、流转经营权复耕复种一批、强制托管复耕复种一批、工程性改造复耕复种一批的方式进行复耕复种。具体措施:一是对弃耕弃种形成的自然撂荒耕地,必须立即整治恢复耕地性质。二是对因种植结构调整发展的经果林,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着力构建撂荒地长效利用机制,决不允许“简单化”,不顾实际“一刀切”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有序组织恢复,先易后难,对连片集中、地力条件和耕作条件较好的先行整治,对低效的果园、中药材基地要引导退出恢复耕种。三是对零星分散、耕作条件恶劣的撂荒耕地可分步整治,对丰产期果园、茶园等,可通过疏苗、修枝等技术措施在提高品质和产量的同时间套种粮食作物的方式逐步恢复,待果树、茶树衰老低效后,再引导恢复为耕地。严禁不顾果树处于丰产期等客观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强行恢复为耕地。原址恢复地块需除杂翻耕种植粮食作物,整改后的耕地要达到周边同类耕地播种粮食作物的平均水平。

2024年,我县将巩固撂荒耕地治理成果,继续核查撂荒耕地疑似问题图斑,探索复耕复种的长效机制。但因我县农业基础条件薄弱、地方财力不足,加上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村种粮农民老龄化趋势加重、年轻劳动力紧缺等因素影响,农村耕地撂荒和已治理耕地撂荒反弹的风险仍然存在,撂荒耕地治理巩固工作任重道远。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吸收落实建议,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撂荒耕地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恳请您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关心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任正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79

联 系 人:孙振华

联系电话:1389672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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