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112 | [ 发文字号 ] | 丰公函〔2024〕16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6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0353/2024-00112 |
[ 发文字号 ] | 丰公函〔2024〕16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6 |
丰都县公安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何久华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养犬和流浪犬规范管理的建议》(第19040118号)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强大声势,培养群众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在城区,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开展“争做丰都文明人 共建全国文明城”现场宣传活动1场,开展“养犬不任性、遛狗不掉链”专题宣传5场,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张贴海报2500余张。组织社区民警充分运用145个社区和业主微信QQ群,把养犬行为规范、养犬登记流程、办理方式、咨询电话等内容直接发送群众。策动相关部门在14块小区或公共场所LED屏持续刊播宣传字幕、标语、视频短片和《条例》内容。在新媒体上,以文明养犬为主题制作拍摄“法”说身边事儿普法短视频,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有亲和力的优势,在“丰都发布”视频号发布宣传。
二是进一步明确分区管理,畅通登记渠道,强力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在规章制度方面。积极划定管理区域,2024年5月10日,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城市管理局发布《丰都县公安局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通告》,对重点和一般管理区养犬行为进行规范;在登记渠道方面。开通网上网下两条渠道,犬主人可选择在“警快办”小程序上自主申报或到居住地派出所窗口人工办理。在服务站点方面。强化部门协作,互通共享,策动重庆宇航网络科技公司入驻全县3家动物诊疗机构,建立免疫、犬只植入电子标识、生物技术识别服务点,引进养犬管理综合服务系统,并在城区人员密集地开展集中登记办证3次,切实提升养犬管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坚持规范执法,强化案件查处,齐抓共管确保养犬管理工作措施落地生效。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积极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城管局等部门深化执法,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规范处置犬只伤人警情21起,犬吠扰民警情10起,及时发现、劝阻制止遛犬不牵绳、不戴嘴套等常见性、多发性违规行为900余次。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尤其是犬只扰民、犬只伤人的,依规从严查处,办理涉犬行政处罚案件数230件,警告处罚201人,罚款处罚29人,配合乡镇捕捉流浪犬92只。全县未发生涉犬、涉警、涉政负面舆情。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坚持持续推动,在一抓到底上求深化,推动养犬管理常态化。坚持全域治理,在拓展延伸上求深化,强化多元宣传,提升登记服务,从严案件查处。坚持协调联动,在齐抓共管上求深化,充分发挥全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协商解决养犬管理工作实际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全力营造依法文明养犬的美好环境。
此复函已经周君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陈琴,联系电话:1831515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