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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5-00095 [ 发文字号 ] 丰经信委函〔2025〕34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25-08-05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0353/2025-00095
[ 发文字号 ] 丰经信委函〔2025〕34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政府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8-05
[ 发布日期 ] 2025-08-11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县十九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9060011号建议的复函

隆福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第19060011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统计,截至2025年6月,我县共建设有公共充电站75座,充电桩380余个,其中快充及以上功率充电桩占73%;乡镇充电桩155个,在2024年底实现了全县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特别是在乡镇公用停车场、文化广场、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多的地方,初步实现让新能源车主“出行无忧”。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今年,我委会同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并成功申报。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委将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持续完善“超充+快充+便充”的充电生态,进一步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提高乡村充电覆盖率,围绕人口密集区、交通枢纽等地段,加大建设力度,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结合我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试点方案,2025—2027年,我县计划在兴义镇、双路镇、湛普镇、龙孔镇、仙女湖镇交通干线、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充电桩50个。

(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抢抓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中央财政奖励等一系列政策。我县成为全国第二批75个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之一,试点县的申报成功,我县2025—2027年三年示范期内最多可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500万元(每年15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试点县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相关支出。

(三)完善运营维护管理。一是探索推动建立统一的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充电桩状态实时监控、故障及时报修、费用结算等功能,提高运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二是鼓励充电桩运营企业建立专业的维护队伍,定期对充电桩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按照《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服务质量差、设备故障率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充电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此复函已经唐怡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联系人:余婷;联系电话:023—7060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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